新密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307554/2021-00025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2021-01-21
  • 发布日期:2021-01-21
  • 新密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等 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 20 20 年度 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 20 20 年政府 信息公开 工作完成 总体情况 (包括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 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公开机制 ;突出工作重点,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政务信息 等 方面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 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 为 20 20 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郑州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河南省新密市司法局 办公室联系(地址: 河南省新密市青屏大街 431 号;邮编 : 452370 ;电话: 0 3 71 — 6 0880880 ;电子邮箱 :xmssfj@163.com)。

    20 20 年 , 我 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要求全局按照“推进权力透明、深化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初步形成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深化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公开机制

    机构改革 后,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2020年3月,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裴晨翔任组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俊丽为副组长,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各司法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今年以来,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了新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内容,及时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相关人员、机构信息等共计 45条,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有力地发挥了法律服务民生的作用。

    (四)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要求,认真收集、梳理政府信息,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12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13条,权责清单2条,应急管理类1条,工作信息类16条,重要会议类6条,公报公示类5条,通知公告类6条,财政资金类2条,人事任免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业务工作信息类21条,政策解读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各类信息45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15条,其中,通过云上新密公开政府信息数35条,通过在局机关政务公开墙上公开信息280条;2020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增多,涉及工作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平时忙于业务办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亟需加强,政府信息培训、教育及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组织领导,注重及时更新信息,充分扩大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 1 年 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突出重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上级 相关要求,坚持 “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 ,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大信息公开量,提高信息更新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加深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 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 平台各项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并 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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