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87143/2021-00013
  • 发布机构:惠济区信访局
  • 关键词:信访局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2021-01-27
  • 发布日期:2021-01-27
  • 惠济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为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 2020 年 7 月份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充实和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正科级信访督察专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了《惠济区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每次信息公开前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区信访局定期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关于公布惠济区领导及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接访手机的通告》、《手机信访投诉指南》和《郑州市惠济区信访局 2020 年度预算公开》,共发布信息 9 条。同时我局通过郑州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 LED 电子显示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 : 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 2021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信访保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便民信访渠道,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