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 索引号:MB1679123/2021-00087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公共监管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0-28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2021年3月份以来,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运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的职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以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突破口,以仿冒、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声势。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重点查处经营者以下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违法行为:

    1、重点查处饮料、方便食品、保健食品、啤酒、白酒、保健酒等食品及化妆用品、洗护用品、生活卫生日用品类商品的假冒伪劣、仿冒混淆、搭便车、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农村以集贸市场、食品杂货店为重点,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2、以服装为主,利用换季时节,重点打击品牌经营店、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侵权及假冒仿冒知名品牌服装的违法经营行为;3、以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农业机械配件为重点,打击仿冒混淆坑农害农行为;4、重点查处建材、卫浴、涂料、低压小家用电器等行业侵权及假冒伪劣、虚假标识、虚假宣传、擅自使用他人在先的知名标识和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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