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讲诚信、重质量、守信誉,逐步形成以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企业质量文化,根据《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现将开展2013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参与质量诚信(A、AA、AAA)评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依法设立,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一级法人授权,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和符合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要求,正常生产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企业近二年内无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三)企业近二年内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企业近二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
(五)企业近二年内在产品质量方面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无虚假广告,无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其它虚假宣传。
(六)企业近二年内在金融、税务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
(七)进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八)企业应遵守的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
注:1.申报企业在申报、评审、发布之前发生上述问题之一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
2.已被认定为河南省质量诚信A、AA级工业企业,在企业质量信用建设确已改进的情况下,可申报更高级别质量诚信等级。申报更高级别质量诚信等级的企业以申报后的评定等级为准。
二、申报、评价程序
(一)企业申报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表》,并附申报表要求的有关资料。于5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受理企业申报后,立即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查,形成推荐意见,填写《2013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同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文本3份、Word电子文本1份,用U盘上报)一起,于5月15日前一并报省局。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二)资料审查
省局对上报企业的申报资格、申报表及其附件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企业。
(三)专家组评审
专家评审组对经过初审的企业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查和评估。
(四)征求意见
将专家评审组认定的“2013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领导小组审定
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情况提交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告和表彰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告和表彰2013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颁发奖牌、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是2013年全省质监系统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各市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统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集中宣贯、培训。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要加强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部门对申报企业情况要认真审核,广泛征求本单位有关科(股)意见,客观、公正的向省局推荐本辖区申报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
(三)严明纪律,加强检查。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向企业收费,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证书。省局将对组织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申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联 系 人:李 旭
联系电话:0371-65928610
传 真:0371-65928603
电子邮箱:hnzlxs@vip.sina.com
附件:1.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表
2.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细则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日
附件1
编号:□□□□□□□□□□
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盖公章)
企业代码:□□□□□□□□□□
企业所在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A.制作及填写要求
一、制作要求
1.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不得手工填写(表中规定必须由本人签字及审查结论栏目除外),且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申报表整册沿长边装订,在左侧脊由上到下打印企业名称,右侧脊加盖企业骑缝章。
3.申报材料要按照《企业申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顺序编写,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4.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 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5.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按序号装订。
6.申报企业相关图片4张,包括(1)企业厂貌图片;(2)企业生产线图片;(3)主导产品图片;(4)反映科技水平及质量状况的图片。每张图片具体要求:(1)图片格式:TIF;(2)简要文字介绍(30字以内);(3)彩色。
二、填写要求
1.“编号”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主管部门填写。9位数字中前4位为年号,第5、6位为各市代码编号,7-9位各市质量主管部门为申请企业配发的顺序号。
各市代码编号为:郑州(01)、开封(02)、洛阳(03)、平顶山(04)、安阳(05)、鹤壁(06)、新乡(07)、焦作(08)、濮阳(09)、许昌(10)、漯河(11)、三门峡(12)、商丘(13)、周口(14)、驻马店(15)、南阳(16)、信阳(17)、济源(18)巩义市(19)、兰考县(20)、汝州市(21)、滑县(22)、长垣县(23)、邓州市(24)、永城市(25)、固始县(26)、鹿邑县(27)、新蔡县(28)。
2.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A国有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其他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E中外合资公司、F港澳台合资企业、G其他。“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情况填写。
3.“企业名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公章一致,主导产品名称应与行政许可证相一致。“企业规模”统一按固定资产填写。
4.“联系人”是指企业负责质量工作和对外联络的部门负责人,一般是企业企管处、质量处等部门的负责人。
5.“质量诚信等级”是指企业已获得的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信用等级。
6.“产品名称”是指企业所有产品名称,如果企业产品较多,可附表说明。
7.“推荐等级”是指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企业申报材料结合对企业监管情况,向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推荐的申报企业质量诚信等级。
8.“企业已获认证情况”是指企业已经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情况;“企业已获生产经营资质以及强制认证情况”是指企业生产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管理的产品或“3C”认证产品并获得管理机构颁发资质证书的情况。
三、有关说明
1.本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质量处 “质量诚信”栏目中下载。
2.本表一式三份 B. 申报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1.本企业自愿申报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
2.保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
3.自愿接受对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遵守《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5.严格恪守商业道德,不采取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干扰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6.申请材料严格按规定要求的格式编制;
7.积极支持配合各级评价机构对企业各项具体指标的评审。
本企业对上述条款作出承诺,并在河南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守,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自愿接受取消河南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审资格和其他相关处理。
法人代表签字:
公 司 印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C.企业概述
|
注:篇幅在5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
D.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行业 类别 | |||||||||||||||||
企业代码 | 企业规模 | 产品 名称 | |||||||||||||||||
已获得质量诚信等级 | 详细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电 话 | 传真 | |||||||||||||||||
分管质量工作领导 | 职务 | 联系 电话 |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
员工总数 | 管理人员数 | 质量工程师人数 | |||||||||||||||||
助理工程 师数量 | 持证上岗质检人员数量 | 售后服务 人员数量 | |||||||||||||||||
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
已获认证情况 | 认证类别 | 认证机构名称 | 认证时间 | ||||||||||||||||
| |||||||||||||||||||
已获生产经营资质以及强制认证情况 | 证书名称 | 颁证或认可机构 | 获证时间 | ||||||||||||||||
主导产品(主导产品较多时可附表)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 | 技术水平 | 占企业生产销售比率 产销售比率 | |||||||||||||||
主要生产设备(设备较多时可附表)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 | 购置日期 | |||||||||||||||
主要经济指标 | 指标名称 | 2011年 | 2012年 | ||||||||||||||||
销售收入 (万元) | |||||||||||||||||||
实现利税 (万元) | |||||||||||||||||||
实现利润 (万元) | |||||||||||||||||||
出口创汇(万美元) | |||||||||||||||||||
近二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情况 | 生产安全、环保、质量安全情况 | ||||||||||||||||||
守法经营,违法、违规情况 | |||||||||||||||||||
主导产品省级(含省级) 以上监督检查情况 | |||||||||||||||||||
近两年企业或者产品受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情况 | 名 称 | 颁证部门 | 颁证时间 | ||||||||||||||||
E.等级评价意见
企业名称 | |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监局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F.企业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目录
1.申报企业场貌、企业生产线图片、主导产品图片、反映先进水平的先进设备等图片(注:每项照片各一张,并附30字以内的介绍,主导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附表说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行政许可证书(包括3C证书、QS证书、许可证等)等强制性认证证书(注:各证书复印件); 3.环保部门出具企业近二年内符合环保政策及无环保事故证明(注:企业所在地环保局出具证明);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企业近二年内安全生产证明(注:企业所在地安监局出具证明); 5.发改或工信部门出具企业产品符合产业政策证明(注:企业所在地发改委或工信局出具证明);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二年内无偷税漏税证明(注:企业所在地国税和(或)地税出具证明,缺其中之一者,由企业出具书面说明); 7.金融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二年内无不良为行为记录证明(注:出具下载打印的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记录); 8.进出口企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证明(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无不合格记录证明); 9.企业近二年内获省名牌产品证书;政府质量奖(国家、省、市)获得证书;获国家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证书;科技进步奖(国家、省)获得证书;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有效运用证明材料;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22000系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注:提供各证书复印件); 10.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制度、设备情况(注:机构、制度、设备出具清单,主要设备提供图片);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占质检人员的比例;质检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及专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比例、上岗率要有计算数据和证明文件、证件。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质检人员超过10人时,企业提供10人证件复印件,其余人员提供清单,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监局核对原件、盖章); 11.企业售后服务机构(注: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组织机构图)、人员(注:提供人员清单)、制度、服务程序(注:提供制度、服务程序文件清单及部分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2.企业近二年内质量管理体系及改进情况包括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改进情况(主要是指质量目标、业务流程、企业绩效等有显著提升)证明材料(注: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内容部分〉及近两年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和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13.企业近二年内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企业采用国内先进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情况、可采标产品采标情况证明材料(注:提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无证书的提供标准体系文件目录和主要实施记录〉、“采标证书”和可采标产品采标率) ; 14.企业近二年内计量管理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证书、企业强检器具登记造册及向当地计量部门备案和周期受检率情况。(注:提供“计量检测体系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计量体系文件目录和主要实施记录〉,计量设备一览表,市、直管试点县(市)质监局计量科(股)出具强检器具登记造册、备案和周期受检率情况) 15.企业主导产品参数设置、质量监控、关键控制点等控制指标情况证明材料(注:提供关键控制点设置的管理文件、对关键控制点的技术要求文件、工艺流程图和部分控制记录); 16.企业近二年内质量损失率数据及相应的降低措施证明材料(注:提供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质量损失率数据和降低质量损失率措施相关文件材料); 17.企业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机构、制度情况;设备、人员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注:提供企业质量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设备、人员清单,提供应急预案和部分实施记录); 18.企业执行标准及近二年内产品质量状况包括企业所有产品符合法规、标准或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注:提供企业产品执行的标准,权威部门的产品抽检报告,无抽检报告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证明材料(注:有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提供鉴定证书,无鉴定证书的企业提供先进生产设备和主要参数)、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注: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证明); 19.企业近二年内质量改进情况证明材料(注:提供近三年质量目标完成数据对比较图),包括质量改进工作制度、质量评价人员情况(注:提供质检员、内审员、自评师人员名单)、开展内审情况、产品质量改进情况的原始记录或证明材料(注:提供主要部分证明材料2-3份); 20.企业近二年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保证情况,包括企业所有产品的说明书、广告、标签、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注:提供说明书、广告、标签、合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 21.企业近二年内服务质量保证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建立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产品定期回访记录、执行三包记录、处理抱怨与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情况、建立顾客满意信息收集和反馈情况、由第三方测评的顾客满意度报告、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处理情况;(注:提供原始售后服务记录提供主要部分复印件2-3份、顾客满意度报告〈由权威机构测评〉) 23.企业规模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生产规模(主要包括企业总资产规模、总销售额两项指标)居全省同行业的名次、近二年企业总资产贡献率百分比;(注:提供权威机出具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在全省行业的名次证明及企业总资产贡献率百分比) 24.企业发展潜力证明材料,包括近二年企业新产品产值率百分比、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注: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和企业近两年新产品产值率及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说明:1.企业提供证明材料中的有关证书原件,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质监局负责审查,向省局只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省局对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抽查。 2.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由申报企业所在地的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 3.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不再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认定。 4.“权威机构”是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具有质资的中介机构。 5.集团公司的申报材料必须是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相关质量信用情况。 6.“近二年”是指2011年、2012年。 |
附件2
2013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汇总表
市、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代码 | 企业类型 | 行业类别 | 已获得质量诚信等级 | 详细地址 | 主导产品名称 | 企业规模 | 出口销售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县审核推荐等级 |
附件3
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细则
《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细则》是按照《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相关条款制定的具体评价指标,反映企业质量诚信能力和程度,通过审查企业质量诚信的各项指标,确定企业质量诚信等级。
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评价细则
评价项目 | 分值 (100分) |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 (以近二年为准) | 计分标准和方法 | |
1、质量保证机构 |
10 |
6 |
1.1质保机构及人员 | 1.1.1质保机构、制度健全;检验检测设备、人员满足要求;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占质管人员的比重≥10%;质检人员持证上岗率≥80%。(6分) | 有文件材料证明质保机构、制度健全;检验检测设备、人员满足要求;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占质管人员的比重≥10%;质检人员持证上岗率≥80%。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5分。 |
4 | 1.2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 | 1.2.1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齐全;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程序。(4分) | 有文件材料证明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售后人员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程序规范。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分。 | ||
2.质量基础体系
2.质量基础体系
|
35
35 |
15 |
2.1质量管理体系 | 3.1.1 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二年内体系有明显改进(明显改进包括质量目标、业务流程和企业绩效等有显著提升)。(15分) |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二年内体系有明显改进记录的(明显改进包括质量目标、业务流程和企业绩效等有显著提升)得15分;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但二年内体系没有明显改进记录的得12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相关标准,但仅主要过程有有效实施记录得8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与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不得分。 |
10
|
2.2标准化管理
| 3.2.1企业应实施标准化管理,有健全的标准体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积极采用国内先进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可采标产品采标率100%。(10分) | 按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要求,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先进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可采标产品采标率100%,取得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证书,达到AAAA级的得10分;达到AAA级的得9分;达到AA级的得8分;达到A级的得7分;企业标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完备的得6分;企业标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基本具备的得4分;企业标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只有主要部分的得2分;无企业标准体系或主要标准和实施记录与国家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可采标产品采标率不能达到100%的不得分。 | ||
10
|
2.3计量管理 | 3.3.1贯彻ISO10012国际标准,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能有效地贯彻推行。(6分) | 获得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6分,取得A级计量体系合格确认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5分,取得B级计量体系合格确认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4分;计量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推行得力的得3分;已建立了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但制度规定不全、推行不力的得2分;企业基本建立了计量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满足计量制度要求得1分;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 ||
3.3.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已向当地计量部门备案,并向具有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4分) | 企业对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计量部门备案,周期受检率达100%的得4分;大于90%得3分;大于80%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 ||||
3.质量管理水平
3.质量管理水平
3.质量管理水平 |
45
45
45 |
6 |
3.1质量控制 | 2.1.1企业应提供主导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参数,并进行有效监控,能够使关键过程的质量处于稳定。企业各部门质量控制活动的各类原始记录真实有效、齐全、完善。(3分) | 能够提供有效的文件材料证明主导产品参数设置合理;质量监控得力;关键控制点控制指标稳定;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分。 |
2.1.2统计企业质量损失率(显性),有相应的降低措施,并逐年下降。(3分) | 有文件材料证明企业质量损失率有相应的降低措施,并逐年下降的得3分;有相应的降低措施,未逐年下降得2分;无相应的降低措施,未逐年下降得1分;逐年升高的不得分。 | ||||
4 | 3.2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 | 2.2.1企业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机构、制度健全;设备、人员齐全;应急预案完善;实施有效。(4分) | 有文件材料证明企业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机构、制度健全;设备、人员齐全;应急预案完善;实施记录有效。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分。 | ||
12
|
3.3产品质量状况 | 2.3.1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均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或合同要求。(4分)
| 所有出厂销售的产品均能出具证明其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有效证明的得4分;包括主导产品在内的绝大多数出厂销售的产品均能出具证明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有效证明的3分;只有主导产品能出具证明其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有效证明的得2分;产品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的证明不完整,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能提供主导产品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的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 ||
2.3.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水平。(4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主导产品技术(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4分,国内先进水平得2分,一般水平得1分(以单项最高分计)。 | ||||
2.3.3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4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省同行业前20名的得4分,前30名的得2分,前50名的得1分。 | ||||
6 |
3.4质量改进 | 2.4.1有严格的质量改进工作制度,有企业内部质量评价人员,能定期对企业实施内部审核,能够保证企业稳定生产或提供合格产品,企业各部门质量改进活动的各类原始记录真实有效、齐全、完善。(6分) | 有文件材料证明有制度;有内部质量评价人员;能定期开展内审;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改进。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5分。 | ||
8 |
3.5产品质量保证 | 2.5.1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明确的保证。(8分) | 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明确的保证,所有产品均能通过其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和合格证)等对其产品标准和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做出明确保证,且保证适宜、不夸大、不减少的得8分;保证能够覆盖绝大多数产品,仅有个别非主导产品的保证不够充分的得6分;企业仅对主导产品通过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和合格证)等形式对其采用产品标准和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做出明确保证的得4分;对主导产品的保证仅有个别条款不充分,但不会带来不良后果得2分;对其主导产品质量保证能够基本适宜,覆盖了主要条款的得1分;没有质量保证或过分夸大或不能覆盖主要条款的不得分。 | ||
9 |
3.6服务质量保证 | 2.6.1应建立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包括产品定期回访记录、执行三包记录、处理抱怨和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等,使消费者信息得到及时反馈。(4分) | 提供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包括产品定期回访记录;执行三包记录;处理抱怨和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每一项满足要求得1分。 | ||
2.6.2建立顾客满意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具有较高的由第三方测评的顾客满意度报告,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都得到妥善处理,并得到顾客认可。(5分) | 建立了完善的顾客满意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并得到有效实施,由第三方测评的顾客满意度报告,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都得到妥善处理的得5分;建立了基本的顾客满意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有第三方测评的顾客满意度报告,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基本得到妥善处理的得3分;大部分产品有顾客满意信息收集和反馈,对产品质量投诉能及时解决的得2分;只有主导产品有收集顾客满意信息,企业投诉解决不及时,有顾客抱怨的得1分;未收集顾客满意信息,不能解决顾客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的不得分。 | ||||
4.规模与发展 |
10
|
5
| 4.1企业规模水平
| 4.1.1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其生产规模居全省同行业前列。(2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总资产规模、总销售额,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同行业前20名的得2分,前30名的得1分。 |
4.1.2企业总资产贡献率。(3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近二年总资产贡献率大于10%(含10%)得3分;大于8%(含8%)得2分;大于5%(含5%)得1分;低于5%不得分。 | ||||
5
|
4.2企业发展潜力 | 4.2.1新产品产值率。(3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连续二年保持在15%以上的(含15%)得3分;10%(含10%)得2分;5%(含5%)得1分;低于5%不得分。 | ||
4.2.2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2分) | 由权威机构相关证明,企业连续二年保持在1.5%以上(含1.5%)得2分;1%以上(含1%)1.5分;0.5%以上(含0.5%)得1分;低于0.5%不得分。 | ||||
5.质量奖励 |
10 | 1.获得河南名牌产品2分; 2.获得国家级政府质量奖4分,省级政府质量奖3分,市级政府质量奖2分,县级政府质量奖1分; 3.国家级技术中心2分,省级技术中心1分;4.国家级科技进步奖4分,省级科技进步奖 3分;5.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3分,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2分;6.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有效运用,包括但不限以下方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六西格玛、5S等 2分(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7.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2分(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说明:1、质量奖励最高不超过10分,一个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2、“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质检人员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认可的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相关学历证书。
3、“权威机构”是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具有质资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