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驻马店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071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驻马店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07〕92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驻马店市整顿和规范市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2007年驻马店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 作 要 点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整治,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2007年,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5〕15号),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小麦粉、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大宗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优、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优良品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二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健全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将食品监管重点和执法资源向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小作坊以及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者的利益。
 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一是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价格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依法查处药品招标、批发和零售中的价格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二是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重点在网络运行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新路子,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认真实施GMP、GSP认证。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动态监管,抓好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成果,确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严查大案要案,完善法规、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市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案件和线索的集中受理、及时转交、跟踪督办、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职能,实现对侵权行为的有效遏制和对权利人的积极保护。探索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重点权利人定期沟通协调制度。
 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业务的培训,提高应用保护规则的能力。精心组织好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市整规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豫政明电〔200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7号)的精神,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传销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网络。加大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力度,严防传销进入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揭露传销的欺骗伎俩和伪直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
   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依法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积极配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公众的投诉举报。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及配件等为重点,加强以产品质量和主体资格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监督, 认真落实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农资质量核准和监督制度,完善农资管理体制,建立农资市场管理预警机制,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农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从加强源头管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农民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和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全面推行放心农资和农业产品下乡活动,鼓励农资连锁经营,改善农村生产和消费环境,防止假冒伪劣消费品流向农村,提高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公安局、畜牧局、质监局、农机局等部门配合。  
 六、积极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结合“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清查各种教材教辅读物、考试辅导资料、工具书,严把印刷关、流通关、销售关、使用关。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向经营户宣传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规范演出市场秩序,净化演出市场环境,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繁荣民族艺术、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主义精神的坚强阵地。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加强稽查等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音像制品市场的不法行为和利用电子游戏机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强化税收监管,组织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新兴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打击偷逃骗税、洗钱等违法行为,切实堵漏增收。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节日市场价格、通信和商业零售行业反价格欺诈、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成品油价格、房地产、资源、司法服务以及涉农、涉企价格专项检查,规范垄断行业服务及收费行为。深入整治卷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铲除非法经营网络,清理整顿无证卷烟零售户。积极开展酒类稽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我市旅游环境,巩固“四城联创”成果。推进建材、土地、房地产、煤炭、盐业、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的整治。依法整治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28号)精神,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互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开展企业等级评价活动。加快我市信用体系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整规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协作,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在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方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疏于监管、酿成严重后果、规避行政监察的问题。按照《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高检会〔2006〕2号)和《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衔接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发展经济创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此项工作由市检察院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办配合。
 十、加强整规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整规工作水平
 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四落实”。深入县区调研,帮助和指导县区整规办进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整规办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工作职能,确保各专项市场整顿的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对整规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工作的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增强市场督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增强对整规工作规律性的把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主题词:经济管理  市场  整顿  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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