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税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06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税信息交换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07〕83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掌握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税源监控,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有序进行,促进税收稳步增长,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严格依法治税的通知》(驻政〔2007〕10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涉税信息交换工作
 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的交换和利用机制,按照规定的交换内容、传递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涉税信息。要协助财税部门更好地掌控税源,加强税收征管。交换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信息提供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偿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对于弄虚作假、未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通报后仍不改正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严格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 
 (一)市工商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信息;工商户年检信息,于年检结束后15日内提供。     
 (二)市统计局:每月1 5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宏观经济综合统计月报、规模以上工业分行业增加值、市属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生产指标和效益指标;专项调查信息于调查结束后15日内提供。   
 (三)市发改委:每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重点企业分户情况信息;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立项、进度信息;工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工业生产运行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信息,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借用外国贷款项目计划、社会事业计划(含就业、居民收入、旅游事业),于年度汇总结束后15日内提供。   
 (四)市房管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开发项目、房屋预售许可信息、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销售信息、企事业单位房产基本情况、房产转 (受)让以及房产租赁等相关信息。
 (五)市建委: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备案的本地及外来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信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信息、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等。
 (六)市规划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项目规划信息。
 (七)国土资源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土地使用证发放信息、土地转(出)让信息和应税矿产资源开采信息。
 (八)财政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信息。
 (九)国税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国税纳税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信息;举报案件的受理及查处信息;分税种征收入库信息。       
 (十)地税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地税纳税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信息;举报案件的受理及查处信息;分税种征收入库信息。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税控器具运行质量监测信息;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备案技术开发转让合同信息;特种许可审批信息。
 (十二)公安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车辆挂牌、变更、过户、报废等管理信息。
 (十三)交通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息;客、货运输车辆信息;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信息。   
 (十四)公路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公路建设项目信息。  
 (十五)商务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新办、撤销外资、外经企业的批准证书发放信息;引进国外设备技术的登记信息;重点企业经营信息。
 (十六)中小企业服务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中小企业信息。 
 (十七)民政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新办社团登记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福利企业信息。
 (十八)文化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外国、外地文艺团体来驻从事文艺演出信息;外籍人员来驻从事文艺体育活动信息;音像、网吧、歌舞厅、放映厅等文化娱乐行业信息。   
 (十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核发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信息;劳服企业年检信息;医保药店、医保卡消费信息。
 (二十)教育局: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校办企业信息;盈利性教学机构信息;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信息。全市(含各县区)高中学校高一新生入学信息统计情况,于每年1 0月底前提供。   
 (二十一)药监局: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医药生产、销售企业涉税信息。
 (二十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季度后15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税源办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涉税信息数据要求提供当期累计数据和本期发生数据,以word或Excel格式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的方式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统一报送至市税源管理办公室(地点:市财政局,联系人:王 嘉  联系电话:2610804)。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搭建涉税信息提供的网络传输平台,实现涉税信息交换的网络传输,提高涉税信息交换的效率。并将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于接通知后15日内报税源管理办公室。
三、要建立涉税信息举报制度
 各级税收征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并设立举报信箱,在网络上公布“举报投诉”栏目网址,安排专人受理、查处举报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市税源办要督促有关部门对重点涉税案件进行查处,每季度向税源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举报案件的受理及查处情况。  
 各县区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具体制定操作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财政 税务 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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