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15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2〕119号 关 键 词:

为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涉农项目资金综合使用效益,突出优势,形成规模,打造亮点,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农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为抓手,按照“统筹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统筹安排、系统集成、形成合力”的基本要求,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通过建立“政府领导,农办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多渠道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集聚效益,逐步形成投向科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由县(区)政府主导,农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开展。

(二)重点突出,优势互补。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整合使用,集中投放,打造亮点,提高效益。

(三)统一规划,分头实施。县区人民政府对涉农项目进行统一规划。涉农项目资金坚持在政府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由各项目单位按规划分头组织申报,项目批复后,由各项目责任单位分项目进行建设。

三、整合范围

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项目是指上级批复到县、乡本级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用于“三农”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各类项目。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直接补助农民的资金除外,重点整合以下项目:

1.水利部门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平原洼地治理等。

2.农业部门项目:测土配方施肥、农村沼气建设、 农业结构调整等。

3.林业部门项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生态县建设等。

4.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一事一议”奖补等。

5.发改部门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以工代赈等。

6.国土部门项目:土地整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

7.电力部门项目:农田机井通电工程等。

8.农办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

9.农机部门项目: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深松作业补贴等。

10.畜牧部门项目:标准化规模场改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

11.环保部门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

12.其他部门项目: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卫生室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厕、体育设施(包括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和“一场两台”农民健身工程)、农家超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资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农村道路、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

四、整合方式

(一)确定项目整合平台。建立三个涉农项目整合平台。涉农项目整合要以高标准粮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农村社区“三区建设”为平台。土地整理、土地治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以工代赈、水利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要向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区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沼气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家书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建设类项目要向新型农村社区整合;农业产业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项目、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类项目要向优势特色产业整合。通过分类整合,优势互补,捆绑使用,确保同类项目有机衔接,发挥项目资金集聚效应,打造亮点工程。

(二)建立项目储备库。各县区涉农项目整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往年涉农项目申报、实施情况,按照上级投资指南的要求,建立三类项目库,即以高标准粮田建设为平台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库,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库,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平台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类项目库由各县区委农办负责建立,高标准粮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库由各县区农业局负责建立。

(三)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制度。各县区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区”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涉农项目整合建设方案,列入整合建设方案的涉农项目年度计划须报县区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分管农业副县区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向上级申报。项目年度计划批复后,批复文件要报县区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后,由项目单位或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各县区下一年度涉农项目整合建设方案要于当年年底前报市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统一审定的涉农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和更改资金使用性质用途,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程序报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核。

(四)统筹安排建设。各县区涉农项目实施工作以年度涉农项目整合建设方案为依据,严格按照整合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管部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政府要及时成立由县(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二)健全考核制度。市政府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制度,从涉农项目计划编制、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组织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对各县(区)涉农项目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建立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制度。对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整合成效突出的县(区),市政府在下一年度将给予项目倾斜;对整合率低、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差的县区,市政府将在下一年度对其项目进行削减。对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作中不按本意见执行、综合评价效果差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办、发改、财政、水利等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及时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加强整合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按照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准挤占、截留、挪用,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项目名义变相提高补助标准或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的项目整合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不同媒体加以宣传,营造良好的涉农项目整合氛围,确保涉农项目整合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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