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0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1〕3号 关 键 词:

为确保全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落到实处,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加快推进“三区两县一体化”建设,扩大中心城区规模。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交通、区位和资源聚集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步伐,尽快打通驿城大道,连接五大产业集聚区,打造“工业长廊”,升级改造107国道,培育商贸物流第三产业带,提升总体经济实力,强化中心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四河”(练江河、骏马河、冷水河、小清河)治理和“四路”(驿城大道、汝河大道、铜山大道、开源大道)升级改造为重点,形成中心城区景观带。加快打通城区主干道和高铁客运站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同时,围绕改善民生,加大投资力度,打通城区断头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到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0万。

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牵头,驿城区、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协同推进。

(二)加快县城发展。把县城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提升规划建设标准,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村人口转移。以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契机,扩大县城建成区规模,不断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各县要集中力量建设一个县城新区,建成一个产业集聚区,培育一个超百亿的特色主导产业。201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以上,县城人口规模达到25万以上。

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组织实施。

(三)因地制宜发展中心镇。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合理布局,适度发展,走出一条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符合自身特色的路子。支持具有资源和产业基础条件的特色镇,发展特色明显的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服务业,逐步做大中心镇规模。引导不具备产业集聚条件的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社区中心。到2015年中心镇人口规模达到1~2万。

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组织有关乡镇实施。

(四)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采取多种办法引导农村人口最大限度地向城镇聚集。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原则上中心城区、县城和乡镇全部放开户籍限制,凡在中心城区、县城或乡镇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具备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申请者本人、配偶及未达婚龄的子女、双方父母,均可在城市或乡镇登记户口,可享受城镇居民的一切待遇,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进城农民可免费参加劳动部门举办的各类创业培训班和相关工作培训,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免收注册登记等费用,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扶持等,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为之办理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农民进城后在农村享有的各项政策不变,可长期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仍执行农村的生育政策,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仍按规定享受农机补贴、种粮直补、家电下乡补贴等所有惠农政策,允许其每年自愿选择城镇社保或农村社保。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国土局及各县区协同推进。

二、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

(一)推进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驻马店新区申报进度,研究编制新区总体规划,主体范围包括市产业集聚区、驿城区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及驿城区、遂平县部分乡镇,规划面积178平方公里。按照“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新区、黄淮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示范区、河南省煤化工产业基地“四区一基地”的要求,加快推进驻马店新区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好发展投融资中心、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三个服务平台,解决好集聚区基础设施投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建设用地三大难题。

由市发改委牵头,驿城区、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协同推进。

(二)加快老城区改造。充分发挥区、街道办、居委会和企业等基层组织作用,强力推进老城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传统商业中心街区改造、改建,本着城市出形象、群众得实惠、企业有利益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以街道办、企业为主,全力推进改造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旧住宅小区和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2015年全部完成城中村改造。完成“退二进三”,实现工业进集聚区。市中心城区做好驻马店火车站升级改造工作。加快旧城区内现有商业中心区、商业街区改造,整合优化提升商业水平,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

由市住房管理中心、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协同推进,各县区组织实施。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采取多种办学模式,加大城镇教育投入,合理布局中小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要与城市新区建设、房地产小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一并规划、同步建设,基本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新区市民子女的就学需求。合理布局医疗、商业网点、文化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公园、绿地、小游园建设。

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协同推进,各县区组织实施。

(四)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四城联创”活动,全面提高市容市貌、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实现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社区治安等管理的智能化。建设生态宜居城镇,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区级集中处理”机制。中心城区要完善流动水系,培育城市发展灵气,沿河沿路培植不同特色的林木景观带,打造园林特色城市。挖掘驻马店历史文化渊源,打造主题文化公园,提升城市品位,体现城市特点。到201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全面完成建成区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治理,中心城区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6个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3个县城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由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协同推进,各县区组织实施。

三、强化城镇发展产业支撑

(一)大力发展工业。充分认识传统农区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尤其是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新型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现产城融合,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产业支撑。坚持“四论”导向,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大招商活动,各县区每年要引进3个以上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积极推进重点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着力引进产业关联度高的大项目,做大做强重点骨干企业。中心城区要重点发展医药、能源和煤化工、机械装备制造、轻纺、农产品加工、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各县要培育扶持2~3个支柱产业。鼓励建设和创新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新一轮产业,推动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城镇内物流中心、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和便民小市场等商业网点建设,形成开放、便民、科学、配套的商业网点体系,最大限度地为进城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强力推进传统物流和现代物流资源整合,盘活物流资源,注重引进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兴建大型物流园区,培育一批在豫南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改造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宾馆、餐饮、休闲、娱乐等行业,满足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的游、购、娱、吃、住、行的需求,支持发展高档星级宾馆酒店,到2012年,每个县城要建2~3个三星级以上宾馆,提升餐饮住宿业的品牌和整体竞争力。加大对景区的投入和包装改造,提升景点知名度,促进旅游和其他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形成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三)积极发展房地产业。规范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拓展和搞活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业成为拉动城区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改善房地产开发结构,有序开发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商品房,建立多种保障形式有机结合的城乡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群体居住需求,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新城区开发与旧城区改造并重,合理布局房地产项目,做好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做到整体规划、规模开发、有序投放。

由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四、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县区城乡规划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的规划服务和指导,大力开展“送规划进村”活动,加快农村社区规划进度。城镇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纳入城镇发展框架,加快转变为城镇社区,村民全部变为市民。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近郊的村庄,要与城镇开发同步推进,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产业基础较好的村、迁村并点的中心村、规模较大的村及农村集市,优先建成社区示范村。

由市农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住房管理中心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县乡道路建设和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技术标准,实现“县县畅、乡乡连、村村通”。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到2013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信息通讯设施建设,力争3年内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进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的长效机制,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机制,加强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建设。

由市农办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供电公司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村镇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环境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便、农作物秸秆,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迁村并点的中心村、规模较大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周边村镇的生活污水要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有序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建制镇和乡政府所在地3年内全部完成并实现达标验收。

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五、强化城镇化工作机制

(一)创新城镇规划理念。努力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城镇规划要树立紧凑、复合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各种规划相互衔接,充分体现工业、服务业、现代农业三次产业复合,经济、生态、宜居三大功能共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相互协调。树立组团、集群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搞好城镇规划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节水型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城镇发展要体现节水、节地、节能、环保、循环利用的要求。树立特色、品位发展理念,提升城镇品位。

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二)强化城镇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广开城镇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城镇公益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设立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融资能力。创新经营与融资联动机制,运用现代融资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以商补公”机制,把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土地资源。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国土局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三)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健全土地综合整治机制,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优先保障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合理提高城市建筑容积率,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搞好土地综合利用,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对征而未用、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坚决依法清理处置。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发挥土地交易机构和中介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鼓励探索土地流转的不同途径和方式。

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办会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四)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三区两县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划调整,做好遂平、确山撤县设区准备工作,加快城区内撤乡镇设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和撤乡建镇工作。积极探索其他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国土局合同各县区协同推进。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考核,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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