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19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11〕20号 关 键 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以污染减排为主线,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及环保系统要学习先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紧扣新要求,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为我市的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 件

201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4个):

上蔡县、汝南县、遂平县、确山县。

二、环境保护工作单项先进单位:

1.污染减排先进单位(4个):

泌阳县、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

2.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进单位(4个):

上蔡县、确山县、驿城区、正阳县。

3.环境信访宣传先进单位(5个):

平舆县、汝南县、确山县、遂平县、开发区。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5个):

西平县、汝南县、泌阳县、新蔡县、正阳县。

三、市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个):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四、市属企业环保工作先进单位(7个):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郑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甲醇厂、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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