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17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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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

    刘国庆市长在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大会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把手是重点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30日、12月31日以前,分两次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以公文形式向市政府报告,材料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601627,房间:行政新区1509房间,电子信箱:duchashi511@126.com)。

一、着力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1.今年初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05个,总投资53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2亿元。工业方面,加快国电2×30万千瓦供热机组、豫龙同力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昊华骏化年产30万吨纯碱和30万吨氯化氨、华顺阳光太阳能、徐福记食品加工、维维粮油等计划竣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竣工投产;抓好顺达化工年产36万吨醋酸改扩建、昊华骏化3万吨三聚氰胺、白云纸业高档文化纸、大程面粉等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开工建设华润安里煤矿、昊华骏化30万吨合成氨、十三香工业园等项目。做好华润电力风力发电、天瑞水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水利方面,加快宿鸭湖除险加固、杨庄滞洪区安全、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谭山等1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开工建设蛟停湖滞洪区安全、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3.交通方面,抓好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改扩建、焦桐高速泌阳段、化新高速及石武客运专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干线公路大中修和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境内军民合用机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社会事业方面,全面完成市广电中心、工人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群艺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市第二中医院迁建工程等项目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市体育馆、市体育中心、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和市精神病院病房大楼。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会、市体育局、驿城区

5.进一步落实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完善联审联批制度,继续开展项目观摩点评活动,激发各地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大项目办

6.大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在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方面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搞好项目筛选,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上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8.继续加强银企合作,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和上市融资,认真落实国债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

9.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的及时跟进、全程监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10.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围绕国家投资重点,认真做好项目筛选论证工作,高起点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11.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2.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培育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3.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加快能源和煤化工、食品、建材、医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发展,不断壮大产业集群,带动全市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科技局、市人保局

14.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筹建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搞好科研攻关,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天方药业争创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白云纸业建立省级研究中心,力争建立8个以上市级研究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完善园区水、电、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和技能培训、信息咨询、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好财政激励、优惠电价、税收分成、建设用地等优惠政策,继续提高集聚区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引导老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入园进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通信传输局、市水利局、市人保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电力公司、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集聚区、市开发区、各县区人民政府

16.继续强化对企业的服务。逐步建立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环境优化、困难企业帮扶等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推动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市、县两级继续筛选一批重点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企业运行调控调节,搞好煤、电、油、运、气的供需调度,努力提高保障能力,确保企业生产稳定有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人保局、市工会、市工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18.继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完成造林29.51万亩,完善农田林网 100万亩,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县、生态市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9.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切实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三、继续加强“三农”工作

20.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好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扎实推进粮食核心区建设,重点抓好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排灌工程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加快6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9个产粮大县以及8个县区土地治理等项目建设,着力稳定和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25亿斤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充分挖掘农业增产潜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3.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紧紧围绕食用菌、蔬菜、花木等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打造农业品牌,培育产业优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4.继续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发展大县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大力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产品质检项目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6.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27.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 完成1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引导和管理,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带动农民致富。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办、市人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8.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继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解决4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2万户,完成1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新增旱保田3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9.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以20个省级和5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扎实推进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0.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县级供销社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任务。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信社、市供销社、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努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31.坚持大手笔规划。统筹产业、城镇、交通、生态等各类空间要素,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完成“三区两县一体化”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继续完善中心城区道路、水系、市场、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严格城镇规划管理,严禁乱搭乱建,坚决清理和拆除违章建筑,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2.坚持高标准建设。抓好驿城大道北段、铜山大道中段、解放大道西段及汝河大道、中原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快练江河、冷水河等水系治理进度,启动老火车站广场、石武高铁火车站广场、公交北停车场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33.加大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力度,抓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开发区、各县区人民政府

34.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强化产业支撑,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常住人口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5.坚持高水平管理。深入开展“四城联创”活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

责任单位: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36.继续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国道沿线村镇“脏乱差”现象,继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37.创新城市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扩大政府投资的同时,进一步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和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多方参与城市建设。不断拓展特许经营、转让经营权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城建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38.加快城镇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39.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40.继续推进国企战略重组及地方铁路、商贸系统等非工业企业改革,加快市直局属企业脱钩改制步伐。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41.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2.支持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确保成功创建三级银行。

责任单位:市商业银行

43.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同步结算。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4.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5.全面完成市影剧院、豫剧团、电影放映公司转企改制和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人保局、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46.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吸引沿海地区食品、纺织服装、中小型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市转移。紧紧围绕支柱产业、优势骨干企业的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好一系列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努力提高招商质量和利用外资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集聚区、开发区、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7.继续做好今年东西合作会的筹办工作,创新办会形式,提升办会层次,力求取得更大的成效。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8.加强对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9.强化招商引资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0.积极扩大出口。落实稳定和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优势农畜产品、医药、化工、帽服等传统产品的出口,逐步提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加快口岸建设,建立快速商检、通关机制,降低通关成本,促进外贸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51.全面落实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民政局

52.继续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市场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3.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力争完成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7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4.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建设、改造一批农村便民超市、配送中心和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55.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6.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娱乐、市场中介等新兴服务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综合物流和行业物流,加快推进中原农业产业经济城建设,力争尽快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7.积极培育文化企业、文化市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8.以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加快嵖岈山、铜山、薄山湖、南海寺、竹沟红色旅游等景区建设,加强宣传推介,推进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区品位,努力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使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59.切实加强财政金融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60.认真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提高市县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继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61.坚持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办好“十五大实事”,切实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62.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首,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再延长一年。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问题,确保全年新增就业人员4.2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解决“4050”人员就业4000人。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力争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4.4万人。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3.继续扩大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转移接续政策,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4.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济救助制度,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残疾人康复进农村进社区、职业培训及危房改造等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65.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6.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农村教师培训选聘力度,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项目,完成1500所农村公办完全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加强中心城区、县城中小学规划和建设,实施城镇支教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继续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加快职教园区和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职教资源整合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7.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改造。继续抓好艾滋病防治救助、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68.切实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数字电视家家通等项目的实施。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9.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备战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和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70.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1.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开展“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和“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7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3.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 和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4.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5.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正确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应急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76.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8.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9.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双拥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0.全面完成援助四川江油灾后重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八、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两转两提”,坚持科学性,增强紧迫性,突出实效性,努力建设为民、责任、务实、高效、廉洁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2.讲求实干实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反对急功近利、虚报浮夸。尊重规律,科学决策,努力做到不走错路、少走弯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少提口号、多干实事,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和节庆活动,集中精力谋大事、谋发展,抓实事、抓落实,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3.提高服务效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联审联批、代办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做到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强化政风行风评议,加强对市县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监督考评,强化行政问责,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4.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系统规范的财政预算公开机制,逐步将公务消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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