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248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6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3〕29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刘国庆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30日、12月31日以前,分两次将具体落实情况以公文形式向市政府报告。(材料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601627,房间:行政新区15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duchashi511@126.com)
一、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实施开放招商。
(一)注重招商的针对性
1.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以港澳台、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为区域招商重点,瞄准中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在产业链中起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注重招商质量
2.加快从招商向选商转变,突出主导产业招商、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和招大引强,着力引进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力争在引进50亿元以上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上实现突破。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围绕办好“中国农洽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市县两级招商活动,宣传推介一批重大项目,引进落户一批知名企业,提升办会层次,扩大会议影响。
由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注重招商实效
4.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改进招商措施,大力开展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对一些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主要领导挂帅,组成专业队伍进行一对一招商。强化招商引资责任,继续实行县区主要领导“二分之一”工作法,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注重多领域对外开放
5.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工程、社会资本办学办医行动计划,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一批医疗、教育项目落地。
由市商务局、科技局、卫生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6.支持天方药业、华中正大、中集华骏、康茂工艺等企业扩大出口规模,积极培育瑞升家私、宝兰德皮具、联播生物制品等新的出口增长点,加快公共保税中心建设,促进外经外贸健康发展。
由市商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扩大投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7.今年初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39个,总投资17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32个,总投资7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3亿元。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努力实现“两个突破”,即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全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突破700亿元。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工业方面
8.抓好天方药业抗生素原料药、昊华骏化年产30 万吨合成氨技改、电动汽车产业园、富兴电子、施科特光电、恒都食品、立马电动车等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鼎瑞模塑、联顺食品、后羿制药等计划竣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竣工投产。开工建设昊华骏化醋酸制乙醇、华润集团液化天然气、天方药业多功能中试车间、燕京啤酒二期等项目。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水利方面
9.加快洪汝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及老王坡、杨庄、蛟停湖三大滞洪区建设,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重点中小型河道、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
由市水利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交通方面
10.加快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扩建和驻马店出入口北迁工程建设,做好周驻南和息邢高速驻马店段、107国道升级改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干线公路改造升级、运输场站和农村公路建设。
由市交通局、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能源方面
11.抓好安里煤矿、吴桂桥煤矿洗煤厂、华润新能源泌阳风电、国能集团上蔡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
由市发改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社会事业方面
12.抓好市职教园区、体育中心、报业大厦、第二中医院、妇幼保健中心和市殡仪馆等项目建设。
由市教育局、驻马店日报社、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13.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依托我市资源、区位等优势,继续挖掘、筛选、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力争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扶持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周例会制度,优化建设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促进项目落地。强化项目管理,把除房地产以外的所有亿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继续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和项目观摩点评活动,进一步激发各地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加快中心城区发展
14.尽快完成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报批,高标准完成新区规划编制,继续抓好专项规划及重点地段控制性、修建性详规编制,提高控规覆盖率。
由市规划局负责落实。
15.加大招商融资力度,充分发挥城投债效益,加快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区七大功能片区开发建设,实施好城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和中心城区六件惠民实事,力争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60亿元以上。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及有关局委负责落实。
16.以铜山大道、驿城大道、纬十路、商桐路等快速通道建设为重点,打造30分钟交通圈,加快“一中心五组团”格局的形成。
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17.加强城市游园、绿地和生态水系建设,实施练江河、小清河、冷水河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
由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18.大力实施市政道路、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积极推进薄山水库引水及第三水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
由市住建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19.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由市住建局、“四城联创”指挥部负责落实。
(二)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
20.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拉大城市框架,形成产业集聚区、县城新区和旧城区“三位一体”发展格局。统筹规划一批功能片区,搞好整体开发建设,注重地域、文化特色,打造个性化城市。加快重点镇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吸纳集聚能力。
由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1.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原则,坚持分类指导、规划先行、政策引领、示范带动,继续以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周边区域为重点,积极探索重点镇社区建设模式,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有序推进农村人口转移
22.鼓励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以产兴城,更好地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的体制机制,突出住房牵动和学校牵动,把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转移人员的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
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调整优化结构,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23.制定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坚持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4.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奖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各种创新、研发以及有重大突破的技术攻关,培养、改造、孵化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
由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5.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培育壮大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化工、医药、建材、轻纺、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
由市发改委、农业局负责落实。
26.继续深化重点企业合资合作,加大项目谋划建设力度,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确保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10亿元企业20家。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二)加强产业发展载体建设
27.继续按照“四集一转”要求,突出龙头带动、链式发展、完善配套、强化保障,大力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和延链补链,认真落实项目统筹布局及“退二进三”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00亿元,有5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8.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中集华骏、昊华骏化、平煤蓝天、白云纸业等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华顺阳光、华中正大等争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昊华骏化博士后工作站。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9.持续推进品牌带动战略,加强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高技术专项、工业技改和科技创新项目。
由市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四)搞好经济运行调节
30.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企业产销对接,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做好煤电油气运产需衔接,保障生产要素和物资供应。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31.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示范企业,用信息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由市工信局、国土局负责落实。
五、强化农业基础,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2.坚持以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为载体,加快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中低产田改造、小农水建设和节水农业工程,建设40个小麦、40个玉米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增高标准粮田1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0万亩、旱保田55万亩。认真落实农业生产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由市农业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33.以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夏南牛、优质生猪、烟叶、茶叶等为重点,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通过龙头带动、专业合作、协作配套、精深加工、打造品牌,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业,力争培育农业产业集群20个以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5.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奖励补助等手段,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36.加强农业科技、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覆盖面,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7.加强农村安全饮水、道路、供电、通信、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解决49.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万户,解决脱贫人口13.87万人。
由市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电力公司、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快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
38.积极推进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加快启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开发建设,重点围绕服务特色商品交易和主导产业发展,尽快实施一批建设项目,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旅游产业
39.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大嵖岈山旅游产业集聚区、西部山区休闲度假旅游、宿鸭湖湿地生态旅游和西南部山区乡村旅游产业带开发建设,搞好项目包装,提升文化内涵,打造旅游精品,拓宽旅游市场,努力建设山水生态、休闲驿站的美丽天中。
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三)积极发展金融业
40.继续做好银企对接,切实加大信贷投放。积极引进国内金融机构,争取在引进股份制银行方面实现新突破。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完善网点布局,实施驻马店银行创优升级工程,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负责落实。
41.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力争蓝天燃气上市。大力发展保险事业,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人保财险负责落实。
(四)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
42.做好物流业规划编制,完善与海关协作机制,加快保税中心建设,打造豫南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进工程”,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加快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
由市商务局、农业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七、持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4.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全市就医一卡通。
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6.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待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由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7.积极推进城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抓好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房建设,全年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33个24393套,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由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48.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49.持续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涉农补贴,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政策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50.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工程,促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工程,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
由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1.加强职业教育和职教园区建设,完成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搬迁,基本完成汝南幼儿师范、驻马店卫校、驻马店农校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财经学校,切实做好驻马店幼儿师专和驻马店技师学院申办工作。
由市教育局、开发区负责落实。
52.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三年九大攻坚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和县、乡镇医院改扩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切实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由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3.完善政策机制,加强养老托老设施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4.开工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落实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
由市残联负责落实。
55.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抓好城乡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由市文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6.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由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57.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由市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58.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舒适生活环境。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59.做好生态市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抓好“三乱两超”整治、西部山区生态修复及县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创建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0.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9个县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1.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完成造林18.5万亩,森林抚育8.4万亩,建设林业生态市。
由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62.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
由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3.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信访机制,做好信访工作。
由市信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5.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由市应急办负责落实。
66.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67.深入开展平安驻马店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八、推进改革创新,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
(一)深化各项改革
68.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脱钩改制,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由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69.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为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报销标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运行新机制,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由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0.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制定支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促使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集中。
由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1.积极推进财税、运输、价格、收入分配等领域的改革。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负责落实。
(二)持续创新要素保障机制
72.完善融资机制,努力扩大信贷投放和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负责落实。
73.完善土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计划调控,优先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发展载体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严格执行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由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4.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加快实施职教攻坚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75.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驻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由市民政局、人防办负责落实。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施政水平
(一)继续转变政府职能
76.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7.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强化部门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由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8.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不断强化依法行政
79.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为,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纠错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好行政调解等工作,办好行政复议案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务员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80.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主动站位全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战略谋划,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抓住主要矛盾,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有效运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政府绩效管理,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一票否决”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和奖惩力度,对务实重干、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各种黑恶势力,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81.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坚持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改进调研方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多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帮助解决问题。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检查评比,真正把精力用在谋大事、抓落实、搞服务、促发展上,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控腐败风险,坚决惩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13年3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刘国庆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30日、12月31日以前,分两次将具体落实情况以公文形式向市政府报告。(材料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601627,房间:行政新区15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duchashi511@126.com)
一、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实施开放招商。
(一)注重招商的针对性
1.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以港澳台、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为区域招商重点,瞄准中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在产业链中起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注重招商质量
2.加快从招商向选商转变,突出主导产业招商、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和招大引强,着力引进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力争在引进50亿元以上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上实现突破。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围绕办好“中国农洽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市县两级招商活动,宣传推介一批重大项目,引进落户一批知名企业,提升办会层次,扩大会议影响。
由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注重招商实效
4.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改进招商措施,大力开展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对一些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主要领导挂帅,组成专业队伍进行一对一招商。强化招商引资责任,继续实行县区主要领导“二分之一”工作法,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由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注重多领域对外开放
5.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工程、社会资本办学办医行动计划,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一批医疗、教育项目落地。
由市商务局、科技局、卫生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6.支持天方药业、华中正大、中集华骏、康茂工艺等企业扩大出口规模,积极培育瑞升家私、宝兰德皮具、联播生物制品等新的出口增长点,加快公共保税中心建设,促进外经外贸健康发展。
由市商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扩大投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7.今年初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39个,总投资17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32个,总投资7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3亿元。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努力实现“两个突破”,即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全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突破700亿元。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工业方面
8.抓好天方药业抗生素原料药、昊华骏化年产30 万吨合成氨技改、电动汽车产业园、富兴电子、施科特光电、恒都食品、立马电动车等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鼎瑞模塑、联顺食品、后羿制药等计划竣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竣工投产。开工建设昊华骏化醋酸制乙醇、华润集团液化天然气、天方药业多功能中试车间、燕京啤酒二期等项目。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水利方面
9.加快洪汝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及老王坡、杨庄、蛟停湖三大滞洪区建设,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重点中小型河道、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
由市水利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交通方面
10.加快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扩建和驻马店出入口北迁工程建设,做好周驻南和息邢高速驻马店段、107国道升级改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干线公路改造升级、运输场站和农村公路建设。
由市交通局、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能源方面
11.抓好安里煤矿、吴桂桥煤矿洗煤厂、华润新能源泌阳风电、国能集团上蔡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
由市发改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社会事业方面
12.抓好市职教园区、体育中心、报业大厦、第二中医院、妇幼保健中心和市殡仪馆等项目建设。
由市教育局、驻马店日报社、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13.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依托我市资源、区位等优势,继续挖掘、筛选、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力争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扶持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周例会制度,优化建设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促进项目落地。强化项目管理,把除房地产以外的所有亿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继续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和项目观摩点评活动,进一步激发各地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加快中心城区发展
14.尽快完成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报批,高标准完成新区规划编制,继续抓好专项规划及重点地段控制性、修建性详规编制,提高控规覆盖率。
由市规划局负责落实。
15.加大招商融资力度,充分发挥城投债效益,加快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区七大功能片区开发建设,实施好城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和中心城区六件惠民实事,力争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60亿元以上。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及有关局委负责落实。
16.以铜山大道、驿城大道、纬十路、商桐路等快速通道建设为重点,打造30分钟交通圈,加快“一中心五组团”格局的形成。
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17.加强城市游园、绿地和生态水系建设,实施练江河、小清河、冷水河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
由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18.大力实施市政道路、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积极推进薄山水库引水及第三水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
由市住建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19.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由市住建局、“四城联创”指挥部负责落实。
(二)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
20.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拉大城市框架,形成产业集聚区、县城新区和旧城区“三位一体”发展格局。统筹规划一批功能片区,搞好整体开发建设,注重地域、文化特色,打造个性化城市。加快重点镇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吸纳集聚能力。
由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1.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原则,坚持分类指导、规划先行、政策引领、示范带动,继续以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周边区域为重点,积极探索重点镇社区建设模式,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有序推进农村人口转移
22.鼓励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以产兴城,更好地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的体制机制,突出住房牵动和学校牵动,把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转移人员的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
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调整优化结构,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23.制定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坚持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4.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奖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各种创新、研发以及有重大突破的技术攻关,培养、改造、孵化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
由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5.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培育壮大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化工、医药、建材、轻纺、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
由市发改委、农业局负责落实。
26.继续深化重点企业合资合作,加大项目谋划建设力度,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确保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10亿元企业20家。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二)加强产业发展载体建设
27.继续按照“四集一转”要求,突出龙头带动、链式发展、完善配套、强化保障,大力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和延链补链,认真落实项目统筹布局及“退二进三”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00亿元,有5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
由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8.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中集华骏、昊华骏化、平煤蓝天、白云纸业等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华顺阳光、华中正大等争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昊华骏化博士后工作站。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29.持续推进品牌带动战略,加强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高技术专项、工业技改和科技创新项目。
由市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四)搞好经济运行调节
30.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企业产销对接,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做好煤电油气运产需衔接,保障生产要素和物资供应。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由市发改委、工信局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31.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示范企业,用信息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由市工信局、国土局负责落实。
五、强化农业基础,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2.坚持以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为载体,加快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中低产田改造、小农水建设和节水农业工程,建设40个小麦、40个玉米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增高标准粮田1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0万亩、旱保田55万亩。认真落实农业生产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由市农业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33.以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夏南牛、优质生猪、烟叶、茶叶等为重点,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通过龙头带动、专业合作、协作配套、精深加工、打造品牌,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业,力争培育农业产业集群20个以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5.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奖励补助等手段,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36.加强农业科技、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覆盖面,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7.加强农村安全饮水、道路、供电、通信、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解决49.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万户,解决脱贫人口13.87万人。
由市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电力公司、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快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
38.积极推进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加快启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开发建设,重点围绕服务特色商品交易和主导产业发展,尽快实施一批建设项目,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旅游产业
39.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大嵖岈山旅游产业集聚区、西部山区休闲度假旅游、宿鸭湖湿地生态旅游和西南部山区乡村旅游产业带开发建设,搞好项目包装,提升文化内涵,打造旅游精品,拓宽旅游市场,努力建设山水生态、休闲驿站的美丽天中。
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三)积极发展金融业
40.继续做好银企对接,切实加大信贷投放。积极引进国内金融机构,争取在引进股份制银行方面实现新突破。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完善网点布局,实施驻马店银行创优升级工程,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负责落实。
41.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力争蓝天燃气上市。大力发展保险事业,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人保财险负责落实。
(四)加快推进物流业发展
42.做好物流业规划编制,完善与海关协作机制,加快保税中心建设,打造豫南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进工程”,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加快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
由市商务局、农业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七、持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4.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全市就医一卡通。
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6.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待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由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7.积极推进城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抓好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房建设,全年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33个24393套,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由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48.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49.持续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涉农补贴,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政策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50.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工程,促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工程,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
由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1.加强职业教育和职教园区建设,完成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搬迁,基本完成汝南幼儿师范、驻马店卫校、驻马店农校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财经学校,切实做好驻马店幼儿师专和驻马店技师学院申办工作。
由市教育局、开发区负责落实。
52.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三年九大攻坚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和县、乡镇医院改扩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切实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由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3.完善政策机制,加强养老托老设施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由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4.开工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落实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
由市残联负责落实。
55.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抓好城乡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由市文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6.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由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57.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由市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58.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舒适生活环境。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59.做好生态市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抓好“三乱两超”整治、西部山区生态修复及县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创建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
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0.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9个县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1.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完成造林18.5万亩,森林抚育8.4万亩,建设林业生态市。
由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62.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
由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3.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信访机制,做好信访工作。
由市信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5.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由市应急办负责落实。
66.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67.深入开展平安驻马店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八、推进改革创新,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
(一)深化各项改革
68.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脱钩改制,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由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69.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为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报销标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运行新机制,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由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0.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制定支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促使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集中。
由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1.积极推进财税、运输、价格、收入分配等领域的改革。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负责落实。
(二)持续创新要素保障机制
72.完善融资机制,努力扩大信贷投放和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负责落实。
73.完善土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计划调控,优先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发展载体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严格执行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由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4.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加快实施职教攻坚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75.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驻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由市民政局、人防办负责落实。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施政水平
(一)继续转变政府职能
76.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7.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强化部门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由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8.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不断强化依法行政
79.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为,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纠错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好行政调解等工作,办好行政复议案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务员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80.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主动站位全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战略谋划,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抓住主要矛盾,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有效运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政府绩效管理,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一票否决”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和奖惩力度,对务实重干、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各种黑恶势力,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81.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坚持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改进调研方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多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帮助解决问题。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检查评比,真正把精力用在谋大事、抓落实、搞服务、促发展上,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控腐败风险,坚决惩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