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35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3〕57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11号)精神,加快我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步伐,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为途径,以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提升全市工业经济整体实力为目标,坚持技术改造与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相结合,与完善产业链条、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与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促进新产品产业化相结合,与加快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不断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持续推动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接近全省投资平均增速。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发展增效益、结构调整上档次、企业发展上层次、“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上台阶。到2015年,重点企业技术装备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工业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等指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明显增加,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两化”融合取得显著进展,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广工业产品绿色化设计研发系统,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食品、装备制造、煤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改进工艺、改善装备、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每年推动实施一批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对技术改造形成的工业新产品进行认定。

(二)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快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提高基础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和核心技术保障能力,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科技重大基础设施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培育一批研发基础好、知识产权多、行业带动性强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强开放合作,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积极探索以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创新成果进行创业等模式,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回收再利用等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应用,围绕“智慧驻马店”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生产管理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构建网络化、协同化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积极发展物联网,培育物联网产业龙头企业,支持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服务应用等物联网产业链各个环节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的嵌入式应用,提高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支持面向企业、区域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总体设计、总装测试和系统集成等核心能力。

(四)加快产业集聚链式发展。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企业、项目、要素向现有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集中,推动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协同改造,支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技术改造,促进工业布局向产业配套、专业化协作、要素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方向发展。

(五)加快主导产业提升步伐。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支持引导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鼓励引导迁建、改建、扩建的技术改造企业按产业性质和产品特点向相关示范基地集中,支持示范基地内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协同改造,推动主导产业链式发展。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抓好食品、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信息等领域产业集群发展。各级技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相关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技术改造。

(六)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深入推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作,支持平煤蓝天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节水企业建设。

(七)加快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优先安排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共性、关键的安全生产技术,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予以推广。实施钢铁、化工、煤炭等行业高危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环境和管理手段。积极推进食品加工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检测装备自主化,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重点支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设备仪器、原(辅)料检验设备仪器、产品出厂检验设施与设备仪器等设备更新改造,产品质量数据库、企业质量信用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企业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等。

(八)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融资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整合相关资源,面向重点行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质量安全技术示范平台、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不断增强其在研究开发、工业设计、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支撑能力。

三、重点领域

(一)食品工业。围绕原材料环节标准化、加工环节规模化、终端环节品牌化、配套环节专业化,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实现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制造一体化发展,提升主食产业化水平。支持大程集团、懿丰油脂、十三香、众品食业等企业实施全产业链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提升速冻食品的品质和档次,大力支持发展冷鲜分割肉、熟肉制品等主导产品,同时加快发展与各种方便休闲食品、速冻食品、微波食品、家用和餐饮企业用品相配合的复合调味料新产品。加快现代食品物流体系建设。运用现代食品物流理念和信息技术,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食品物流中心。以冷链物流为重点,推动食品工业与现代物流业相融合。加强食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真正打造食品物流中心示范基地。

(二)能源和煤化工产业。围绕煤制合成氨至精细化工和焦炉汽制甲醇至碳至化工产业链,把煤化工产业打造成强势支柱产业。支持昊华骏化、平煤蓝天等煤化工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深度开发甲醇后续加工产品,形成甲醇、烯烃、二甲醚三条主导产业链。扩大尿素、甲醇、甲醛、三聚氰胺、二甲醚生产能力,建成以合成氨、甲醇为龙头,以尿素、二甲醚、三聚氰胺和甲醛精深加工为主导产品的煤化工产业基地。鼓励煤化工企业加快氮肥技术改造,打造大型氮肥产业基地。

(三)生物医药产业。围绕打造化学制药、生物技术制药、现代中药3个主导产业, 加快现有生物医药产业资源整合,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重点开发抗感染、治疗心血管疾病、提高免疫力等方面的新药。重点支持发展新型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试剂以及生物育种、生物制造产业;支持天方药业抗生素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原料药向产业链下游及高端产品领域延伸;支持中药加工现代化、产品品牌化,培育优势新品种。

(四)装备制造产业。围绕专用汽车、输变电装备及电力机械设备产业链,大力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支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增值能力、先进制造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的技术改造,逐步向高端制造业发展,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支持铸造、锻压、热处理等基础共性技术改造和数控机床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市装备工业整体工艺制造水平。

(五)轻工业。以建设国内低成本、创新型、绿色环保的轻工产品制造中心为目标,打造造纸、家具、皮革制鞋、包装印刷、塑料制品5条特色产业链。造纸重点发展低定量、功能化纸及纸板新产品;家具重点支持品牌中高档家具规模化生产;皮革重点支持打造从制革到制鞋的完整产业链;制鞋重点支持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创建自主品牌;包装印刷重点支持发展具有保鲜、防伪功能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印刷品;塑料制品重点支持发展基建、工程、包装和日用塑料制品,引导管材、薄膜等产品扩大规模。

(六)纺织服装产业。以中天纺织、汉帛服饰、荣光鞋业等重点企业为抓手,发展纺织服装鞋业及相关配套产业,注重终端产品拉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支持应用高效紧密纺、喷气纺、涡流纺等新型纺纱技术,鼓励应用功能化、差别化化纤生产及织造等技术,推广应用新型编织及缝制技术和产业用纺织品加工关键技术。

(七)电子信息产业。鼓励半导体照明及其他通信设备、光电、电子元器件、物联网、软件及服务外包、信息安全8个主要产业发展,支持关键技术产业化,鼓励实施全产业链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下一代网络设备等,支持开展工业应用、电力自动化、信息安全等特色软件产品的研发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组成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管理体系。市工信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工业发展规划,确定支持的方向和重点,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及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国土部门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土地倾斜政策,优先保证国家和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环保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行政审批责任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三)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鼓励支持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驻政办〔2011〕45号)精神,每年安排2000万元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贴息贷款等。支持本辖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四)抓好项目建设。围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两化”融合、装备改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建立各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动态管理,滚动实施。落实《驻马店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驻财办企〔2012〕5号),市级每年重点支持20个左右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确定重点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按照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市、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相互支撑、相互联动的格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质量。

(五)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新购置设备的进项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加速折旧。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列入国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对国家认定的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等。

(六)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技术改造。鼓励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和上市、引进风险投资、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相互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技术改造资金。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加强融资担保、再担保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平台。

(七)加强服务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评估咨询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管理、信息等服务。加强对使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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