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223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6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3年烟叶生产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3〕5号 | 关 键 词: |
泌阳、确山、遂平、西平、上蔡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驻马店市2013年烟叶生产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月14日
驻马店市2013年烟叶生产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烟叶生产水平,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驻马店市2013年烟叶生产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烟叶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现代烟草产业集群建设为引领,以维护烟农利益为出发点,以“工作上水平、质量上台阶”为主线,努力转变生产方式,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推进驻马店市烟草产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2013年全市烟叶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烟叶指导性种植计划8.5万亩,收购计划22万担。其中:泌阳县指导性烟叶种植面积5万亩、收购计划13万担;确山县指导性烟叶种植面积2.25万亩、收购计划5.5万担;遂平县指导性烟叶种植面积0.65万亩、收购计划1.8万担;西平县指导性烟叶种植面积0.45万亩、收购计划1.3万担;上蔡县指导性烟叶种植面积0.15万亩、收购计划0.4万担。
二、烟叶生产工作措施
(一)转变生产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水平
1.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提升烟叶规模化种植水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充分运用国家有关鼓励农民土地流转的政策,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引导、鼓励土地流转,使宜烟土地向合作社、种植大户转移,实现烟叶生产规模化种植。
2.高度重视专业合作社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烟农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烟叶生产方式现代化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服务烟农的重要载体。坚持“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发展方向,按照“全面覆盖、全程服务、全体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合作社建设。要做好规划,给予扶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争取今年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3.提高烟叶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烟叶生产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机械化作业率低,影响了农民种烟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市、县二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和市烟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扶持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加强推广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机管护,让烟农“买得起、用得上、推得开、管得好、有效益”,从而提高烟叶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努力实现烟农减工、降本、增效。
(二)坚持科技创新,全面推进烟叶生产技术进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提高烟叶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香气风格浓香型、口感特色焦甜感,是我市烟叶的独特优势。但是,我市烟叶在科技方面有很多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走科技兴烟之路是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实现烟农增产增收的关键。一要落实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全面推行烟田轮作和土壤改良工程。二要进一步完善推广彰显浓香型特色的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加强新品种配套栽培、烘烤技术研究,充分挖掘品种潜力,以良种良法配套促进烟叶生产水平提高。三要坚持平衡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扩大施肥效果。四要搞好病虫害防治。五要抓好烟叶生产安全。重金属超标,污染严重的地方不得种植烟叶;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烟叶生产要努力做到特色、优质、生态、安全。六要优化采烤技术。重点抓好成熟采摘和科学烘烤问题,纠正采生烤青问题,提高烟叶采烤水平。
(三)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基础。我市大部分烟区处于浅山丘陵地区,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重点建设两类项目:一是进一步加强基本烟田、烟水、烟路、烟炕、烟机、烟站、密集烤房、育苗工场、防灾体系等基础设施常规项目建设,争取使全市烟田尽快实现综合配套。二是大力推进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建设。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近几年拿出50个亿,用于水源工程建设。我市泌阳县、确山县境内有大中型水库,两县政府要积极申报项目,申请援建资金,2015年底之前每县要建成两个水源工程。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服务、形成合力,促进烟叶生产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烟叶是我市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也是唯一的应税作物,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大力发展烟叶生产的良好氛围。
1.加强领导,建立烟叶生产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叶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解决烟叶生产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市农办、农机局、电业局等单位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烟叶生产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烟草部门要搞好烟叶生产全过程的服务。
2.种烟县要把烟叶生产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并对烟叶生产实行奖励政策,以此提高种烟乡镇抓好烟叶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三、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一)烟草部门对签订产购合同种植烟叶的农户,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产前投入标准,对肥料、地膜、专业化服务及化学防控等方面进行足额补贴。
(二)烟草部门对纳入基地单元范围的基本农田,优先进行基础设施“八配套”建设。
(三)每500亩烟田,烟草部门通过技术外包的形式负责选配一名技术员,实行全程技术服务。技术外包费按服务范围内烟农售烟金额的2.2%提取,其中,新发展的面积按2.5%执行(均含三金)。
(四)为提高烟叶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对购置的农机具实行补贴。符合国家农机补贴项目的农机具,除享受上级政府补贴外,各县可以从烟叶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予以补贴。烟草公司要对烟用农业机械进行补贴。
(五)对于依托育苗工场或烘烤工场建立的注册烟农综合合作社,烟草部门按照每社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办公设施的配置。
(六)对于通过土地流转,相对集中200亩规模以上的烟田,烟叶收购结束后,县或乡(镇)政府要对流转的烟田实行补贴。每亩标准为:亩平均实现烟叶税金的15%。
(七)奖励政策。一是以当年烟叶收购计划为准,对于完成计划收购量95%的县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一万担上、中等烟叶奖励1万元,奖励对象为县政府烟叶生产有功人员。依据全市烟叶收购总量,按照每一万担上、中等烟叶奖励0.5万元的标准,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烟叶生产有功人员,奖金由市烟草部门承担。各县政府也要制定相应奖励政策,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等烟叶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