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3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3〕111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行业互动交流,展示中小企业发展特色,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驻马店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9月16日        

驻马店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

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13年9月25日—28日在广州市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为认真做好我市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参会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会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以加强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为主题,以特色产品展示、高峰论坛、对接洽谈为主要内容,全面展示驻马店经济发展的新面貌、新形象,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努力引进一批新的产业转移项目,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

为做好参会事宜,市政府决定成立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会筹备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明威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邱新慧、市工信局局长李新奇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办公室、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三、时间安排

1.9月24日报到,报到地点:广州市春天里公寓(原雅园酒店),参展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

2.9月21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参会工作预备会,各市联络员参加,领取各种参展证件。

3.9月22日参展企业到达广州市进行布展,并于9月24日12点前布展完毕。9月24日省里统一检查布展完成情况。

4.9月25日—27日(9点—17点)、9月28日(9点—12点)为展览时间,9月28日中午12点撤展。

5.9月25日上午9:00各代表团组织参加开幕式。

6.9月25日下午省政府组织举行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7.9月25日—28日,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博会洽谈、推介、论坛等活动。

8.9月28日晚16点,省政府在广州市春天里公寓召开中博会总结会。

四、活动安排

(一)博览会产品展示

1.企业布展。9月22日—9月23日(9点—17点)。

2.展位基本配置:三面标准展板(每面:高2.5M、宽3M)、楣板一块(企业名称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光管二只、洽谈桌1张、椅子两把、3A220V电源插座一个。

3.博览会展品展示:(1)主题展。集中展示各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的亮点和特色,搭建合作交流的平台(省统一布展)。(2)专业展。设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应急技术产品、机械产品、珠宝及工艺品、绿色食品等专业(企业自行布展)。

(二)2013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1.时间:9月25日下午参加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对接签约:现场签约,项目涵盖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家电家居、纺织服装及制鞋、新型建材、金属制品、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等行业。

(三)会议期间其它活动:

1.中小企业高峰论坛。论坛邀请中国政府和联合主办国(组织)政府官方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出席,围绕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践成果,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2.中外中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组织我国境内中小企业与来自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与合作社国务部、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组织的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参展中小企业进行对接洽谈。

五、参会人员

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队,市工信局局长,各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及县区工信部门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组团参会。

六、参会要求

1.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组织好参会企业的参展工作。展示期间,每天下午向市联络员上报购销合同成果。

2.各县区政府指定专人做好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参会和项目签约工作,项目签约双方要及时到会参加签约仪式,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签约完毕后上报一份报本市联络员。各县区务必于9月16日前上报签约项目统计表,9月17日上午上报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参会人员。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年度承接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成果,认真统计第十届中博会前后项目成果,每个县区上报项目成果(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得少于3个,并确定2个项目在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上签约。

3.本次博览会由市政府组团参加,参展人员进入展馆要按规定佩戴出入证。各县区联络员按时到达会场,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参会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各项参会工作。

联络员:焦润启              手机:18103966655

邮  箱:zmdzxqyb@163.com    电话: 0396—2913020

 

附件:1.第十届中博会参会人员统计表

2.2013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参会人员(省内)统计表

3.2013豫粤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签约合同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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