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3年“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98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3年“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3〕107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政府同意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内各大媒体、各大企业、工商业等,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十字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6日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关于开展2013年“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关爱民生,惠及弱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我市弱势群体现状,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内各大媒体、各大企业、工商业等,共同携手合作,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社会资源,开展集红十字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关爱民生,构建和谐,传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在天中”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广辟社会资源,筹集“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为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众提供救助,弘扬爱心、凝聚爱心,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加入到红十字队伍中来,携手合作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事业,当好党和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为构建和谐驻马店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开展集红十字会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其主题是:“奉献您的爱心——关爱救助弱势群体”。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

市内各媒体积极宣传“博爱在天中”活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宣传“博爱在天中”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爱心善举;宣传红十字志愿者的爱心服务典型事迹和弱势群众的期待。

(二)募捐筹资

在全市各大企业、工商业中开展募捐;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

(三)关爱救助

1.救助对象:“三最”人群,即最困难、最需要、最易受损人群;

2.建立特困儿童救助基金。

(四)招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

为了凝聚更多的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使志愿服务更好地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多元化的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通过联合市内各大媒体、各大企业等单位开展2013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大批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报名,参与红十字“博家在天中”关爱弱势群体志愿服务行动,奉献爱心,本次活动合作单位的员工根据自愿可优先发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并按照志愿者的特长安排参与其它有关志愿服务活动。采取“评星”表彰、奖励等形式激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加快志愿服务多元化、社区化进程。

四、救助程序

(一)救助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出具贫困状况证明;

3.受益人主管县区红会(单位)初审;

4.媒体或市红十字网站公示;

5.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救助形式

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凡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必须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及时在网上公示,公开透明。财政、审计、媒体、捐赠方等有关方面进行监督。

五、监督方式

(一)募捐救助情况媒体公示;依法依规,阳光运作。

(二)媒体跟踪报道,捐赠方、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方面随时进行监督。

六、捐赠方式

(一)在“博爱在天中”活动动员会现场捐赠;

(二)募捐单位和市红会联合举行仪式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媒体跟踪报道;

(三)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

(四)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

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开具捐赠收据。企业捐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

捐赠热线:0396—3666369   3666361

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户    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驻马店市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

七、募捐款管理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募捐款由市红十字会负责管理,严格按照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专款专用;

(二)当年结余转入“博爱在天中”救助基金,用于对我市特困弱势群体的救助;

(三)捐赠5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和企业,根据捐款者意愿,可以建立以捐赠者冠名的爱心救助基金。

八、志愿者报名方式

(一)到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中心报名;

(二)登陆驻马店市红十字网站报名(www.zmdhsz.com);

 (三)到街头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募捐点报名。

报名热线:0396—3666361  0396—3666369

联 系 人:桂  豪  刘惠锋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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