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29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7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科协市人社局关于联合开展自我保健科普工作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3〕106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市人社局医保处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联合开展自我保健科普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我保健科学普及工作。
2013年8月20日
关于联合开展自我保健科普工作的意见
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市人社局
开展自我保健科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一件利国利民、互利双赢的好事。为在全市开展好自我保健科普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也理应是知识保健时代。大力普及自我保健知识,实现科学养生,是祛病强身,保证人们身心健康的重要一环。搞好自我保健科普工作,减少疾病,确保健康,是老科协和医保部门的一项共同任务和职责。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老科协组织来说,既是其本身的重要任务,又能保证会员身心健康,使会员能身强体健、精力充沛的再做贡献;对于医保部门来说,既是对其本身担负的工作的改进和拓展,又可以相对节约医疗保险费用,是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花小本得大利的新时期医保工作的新创举,双方都可一举多得。因此,各级老科协组织和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联合开展自我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搞好。
二、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开展自我保健工作,要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群众掌握防病健身的科学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身心健康、延年益寿的目的。
1.要大力普及自我保健知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要认真发放和宣传市老科协和医保处共同编印的《老年人健康教育常识》;继续组织专家编印发放有关专题保健知识;不断邀请本地和外地各医疗保健专家系统地讲授自我保健知识;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自我保健经验交流会、研究会;积极创造条件和组织开展评选“自我保健之星”活动,并组织深入基层巡回介绍经验。
2.市、县(区)老科协卫生专业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全市自我保健科普工作的各项活动。要组织会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自我保健讲座、义诊活动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活动。
3.要广泛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各级老科协和各级医保部门要单独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体育、文艺、书画、摄影、棋类、钓鱼等多种文体活动,并组织一些竞赛、评比活动,确保自我保健活动丰富多彩。
三、各尽其力、精心组织
市、县(区)和市直老科协组织和医保部门,都要把联合开展自我保健科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互利双赢的良好效果。
1.建立健全老科协和医保部门领导参加的市、县(区)及乡镇社区自我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订年度各种计划并共同组织实施。
2.每年活动的内容、形式,老科协、医保部门共同商定,以两个单位的名义举办。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老科协承担。
3.每年对自我保健各种开展的成果要进行摸底评估,对自我保健工作要总结表彰,以便推动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4.市、县(区)老科协和医保部门要共同筹集自我保健活动经费。医保部门每年要保证适当的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