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9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3〕101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承诺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2013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各县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负总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抓好督促检查。各主办单位每季度要将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投入、经费支出情况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2013年8月12日        

 

 

 

 

 

2013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残疾人就业6000人。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市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组织实施职业培训年活动,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4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1.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1.6万人。推进技工学校改革,全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3000人。全市再就业培训1.9万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市创业培训0.56万人,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3000人。安排“阳光工程”培训23620人。培训各类残疾人10000人。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全市新发行社会保障卡200万张。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诉讼代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300万增加到345万人以上,占全市人口比例由35%提高到40%。加大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全市全年办案4000件以上,咨询达到2万人次。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建设市社会福利院和确山县福利中心。新开工建设中心城区1个机构类和3个社区类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市区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调整和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平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195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99元。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47%,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23万人)、445万人、121万人、38万人、28万人、25万人,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各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每年不低于280元。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启动中心城区殡仪馆建设。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三、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全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7207套,其中廉租住房6450套,公共租赁住房17138套,棚户区改造3619套;基本建成31029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及各县(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力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万户以上。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提高城乡教育水平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除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按照国家基本标准为8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备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对34所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分别进行扩容改造和附属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8所、民办幼儿园25所),再解决16560名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力争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在上蔡、泌阳、汝南、正阳4个县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解决700多名教师周转住房问题。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上蔡、泌阳、汝南、正阳县政府。

(六)中心城区新建、改建6所小学、1所初中、2所幼儿园。

1.新建市第十五小学、市第十三小学(古城乡新庄小学)

主办单位:市产业集聚区、驿城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2.新建开发区汪刘庄小学、开发区幼儿园

主办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3.新建驻马店实小西校区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新建市实验幼儿园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5.在驻马店机电工程学校旧校址建初中、小学各1所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

6.在市特殊教育学校旧校址改建小学1所

主办单位:驿城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五、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大市、县两级政府医改投入,积极推进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足额安排财政资金,确保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筹资,力争参合率达到98.5%。落实市级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确保各级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报销封顶限额为每人15万元,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开展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对相关病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实际保障水平。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健全城区和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包括中心医院北区分院、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中心、传染病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中心血站迁建和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市级卫生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安排,完成2013年度2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建任务,完成第一批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任务,不断加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落实“51111”工程招聘到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实施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全年完成121所乡镇卫生院取暖设施和房屋保暖工程改造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反映强烈的冬季取暖问题。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开展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试点工作,在汝南县开展乳腺癌免费检查2000人次,宫颈癌免费检查20000人次,在泌阳县开展乳腺癌免费检查2000人次。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妇联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继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完成0-6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任务,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城市以区为单位达到95%以上,农村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常规预防接种完成270万剂次。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继续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2013年完成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688人,有效改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新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九)中心城区新建2个卫生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一)持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全年全市共安排演出1714场。

主办单位:市文新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三馆一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市博物馆、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实现免费开放。

主办单位:市文新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41个20户以下自然村的建设任务和开工建设大乐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市广电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

主办单位:市文新局、广电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促进农民增收脱贫

(一)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对全市80个贫困村实施综合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解决11.59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问题。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有关县政府。

(二)扎实做好宿鸭湖、薄山湖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全面开展移民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目标。

主办单位:市移民办。

协办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抓好重点区域在建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

主办单位:市委农办。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及各县(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再解决52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县乡公路300公里、农村公路连通工程50公里,改造县乡公路危桥1000延米。

主办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26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体育健身条件。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灰霾天气综合整治计划和灰霾天气应急预案。年内建成我市空气质量新标准PM2.5(细颗粒物)监测设施,年底前适时发布监测结果。完成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2台燃煤机组脱硝工程。淘汰或改造市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完成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1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项目。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畜牧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三)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创建4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省级生态村、60个市级生态村。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四)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污泥处置厂建设工程,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9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五)开工建设中心城区4个街头游园项目,完成冷水河、骏马河景观水系改造工程。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驿城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大西部山区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力度。年底前,禁采区内禁止一切资源开采活动;限采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经市政府严格审查批准后方可开采;可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国土部门严格核查规划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备案后方可办证。

主办单位:市“三乱二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普遍建立和完善以“一办两队三中心”(即综治办、治安巡防队伍、人民调解队伍、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为基本架构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体系。充分利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现有基础,加快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基地建设,在原有已批准筹建的5个省级质检中心的基础上,争取省质监局对汝南县省级电动车、西平县输变电网架和钢结构质检中心下达批准筹建的文件,引领带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协同发展,形成布局合理、专业突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体系。

主办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深入实施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蔬菜“四大放心”工程,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达标创优工作,积极开展“透明厨房”活动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高大宗消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综合性食品安全抽检和检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本级抽检餐饮食品500批以上,每个县(区)抽检餐饮食品200批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主办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新装、改造中心城区一批信号灯项目,实施22项中心城区照明工程、4个道路路口升级改造项目,启动5座过街天桥建设项目。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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