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86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3〕94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 7月31日

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

专项行动计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55号)精神,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培育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带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六路并进”(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部门作用),以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8万人。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为承接产业转移和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实施2013年工程建设项目。全市建设1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市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1个示范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培训能力,打造豫南重要的职业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六路并进”,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1.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培训。着力实施六项培训计划: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校企对接”和“一人一技”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5.5万人次。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结合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需求,推动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3.4万人次。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依托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9万人次。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培训计划,根据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和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8万人次。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在岗技能培训,提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整体素质,全年完成培训0.5万人。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办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依托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创业者建立个人创业信用档案,对创业培训学员的情况回访和跟踪服务,实行小额贷款和创业培训联动机制,将小额贷款适当向经过创业培训合格、创业项目可行、创业能力较强的学员倾斜。全年培训创业主体0.56万人。

2.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三改一抓一构建”的要求,继续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实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工程。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2012-2014年项目规划》,实施品牌示范校特色校建设计划,每年至少建设1所品牌示范学校,1所特色学校,提升全市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知识+技能”的考试制度,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和普教职教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快建设市职业教育园区,促进市属职业学校的集约、集聚、集群发展。继续引导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职业观和择业观。不断拓展职业教育的生源队伍,积极面向应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双带头人”、现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服刑人员等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及学历教育。继续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每招收一名学历新生,奖励学校200元的招生奖励制度。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两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全市建设1-2个能够资源共享,信息化功能完备,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引导名企进校,共建实训基地,为培养高质量技能型人才提供保障。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

3.实施“阳光工程”。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总体目标,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广大务农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核心,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菜篮子”产品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农业项目实施,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2013年全市“阳光工程”培训任务2.3万人次,继续按照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层次组织实施,各层次分别培训1.3万人、0.95万人和0.05万人。“阳光工程”突出为产业发展服务,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加强与农业项目对接,按照有关农业项目实施方向、重点区域和产业布局规划确定培训对象和分解培训任务。

4.实施“雨露计划”。 以贫困家庭农民为主要对象,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就业、创业能力和持续增收能力为目的,以推动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为举措,积极鼓励、引导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青壮年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和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我市农村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全年完成培训1.8万人。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对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县区由市民政局统筹组织。建立分级负责、合理分担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经济困难地方和兵源较多地方培训资金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培训正常需求。全年完成培训0.25万人。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培训1万名残疾人,就业或创业0.6万人的任务。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要求和培训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残疾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低于70%。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培训,创新培训机制,优化培训模式,确保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就业率或实现收入增加;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认真组织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基地建设,以基地促进就业,各县区至少建立1家残疾人培训示范基地。

(二)实施高端带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指导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工整体素质提升。以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或与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领办或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建立培训师制度、新学徒制度和技能研修制度,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2.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贯通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发展培养通道,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为我市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和劳动者终身不同层次的技能培养培训搭建平台。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革落后办学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重点院校集聚,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能力。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企业技能人才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技术标准,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加快知识型技能人才培养。

推动技师学院建设。组织办学规模大、培养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培训成效显著,特别是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且高级工比例达到60%以上、年培训能力1万人以上的技师学院申报省重点技师学院。对重点技师学院,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校主要领导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择1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本系统和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对竞赛产生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驻马店技术能手”、“驻马店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按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

4.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各县区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全社会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择优确定培养机构和企业,加强培养过程督促检查,强化补贴申领服务,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主动承担培养任务,采取委托培养、业务研修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全市培养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500名。

(三)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

1.完善校企合作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推动作用、校企合作行业指导委员会和职教集团的载体作用、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学校、职教集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推进实现学校培养培训与区域经济发展及企业需求对接。

2.实施产业集聚区用工培训计划。围绕支持产业集聚区基地建设,以企业新招用人员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委托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企业直接培训与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合作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工作。

3.开展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校企合作活动。举办以企业用工、院校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签约仪式和招聘会,在全市选择1-2个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四)严格就业准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第四季度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就业准入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和农民工拓展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保障企业用人、评价自主权,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达到4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培训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培训机构认定,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在整合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2013年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安排引导资金等形式予以支持。项目单位或县区政府要根据项目需要安排必要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要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教育经费、就业专项资金和教育费附加要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倾斜。市地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工作,力争年底前启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工作。加快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会议,表彰先进,督促落后,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重点工作分工

 

 

 

 

 

 

附  件

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1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5.5万人次)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总工会

团市委、妇联

2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3.4万人次)

市人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国资委

3

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1.9万人)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4

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1.8万人)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财政局

5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0.5万人)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6

能力促创业计划(0.56万人)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财政局

7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0万人)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人社局

8

“阳光工程”(2.3万人次)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人社局

9

“雨露计划”(1.8万人)

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人社局

10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0.25万人)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人社局

11

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

市残联

市财政局、人社局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12

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总工会

13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14

推动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申办技师学院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编办

15

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16

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500人)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17

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

18

严格就业准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

19

建立培训目标责任制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

20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教育局、

工信局、人社局、国资委、地税局、总工会

21

加快推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工作

市政府

办公室

市财政局、人社局、

地税局

22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