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经济挂钩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81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经济挂钩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3〕89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治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在全市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市政府组织市治超联合执法队对全市的“治超”工作进行了执法巡查,发现了一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对这些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了查处和认定。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治超工作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经济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0〕88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的经济责任,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划转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的财政资金(具体划转情况见附件)。

受到经济责任追究的县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的认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附件:驻马店市治超工作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经济挂钩资金划转表

 

 

 

2013年7月24日        

 

 

 

附  件

驻马店市治超工作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

经济挂钩资金划转表

县/区

查处车辆认定数(单位:台)

每辆车划转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合计划转金额(单位:万元)

备 注

合   计

49

 

98

 

驿城区

20

2

40

 

开发区

1

2

2

 

确山县

20

2

40

 

泌阳县

5

2

10

 

上蔡县

2

2

4

 

西平县

1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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