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47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9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驻政办〔2014〕61号 | 关 键 词: |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4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5月20日 2014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驻政办〔2012〕132号)和《深入推进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六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深化校企合作、抓好项目带动、实施高端引领,逐步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二、目标任务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82万人次(详见任务分解表),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4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数达到1.6万人。 三、主要工作(一)坚持“六路并进”,广泛开展职业培训1.突出培训重点,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一是实施全市农民工转市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发挥各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与职业素质培养,使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4.5万人次。二是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计划。根据企业技能岗位需求,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在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全市11个产业集聚区1272家企业的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培训企业在职职工3.2万人。三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计划。对所有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四是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计划。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全年培训1.73万人。五是针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培训0.8万人。六是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持续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培训0.52万人。七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培训0.6万人。2.加强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到年底确定4所示范职业院校和5所特色职业院校。调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建成一批起骨干支撑作用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3.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粮棉油高产创建”、“菜篮子”产品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农业项目,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围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需要,以提高中青年农民在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休闲农业和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创业能力为目标的农业创业培训。全年培训2.1万人。4.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使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数达到0.15万人;实施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使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的人数达到0.93万人;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0.21万人左右,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使其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全年培训退役士兵0.36万人。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全年培训残疾人0.76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0.22万人,实现新增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 0.5万人,确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认真组织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加强基地建设,以基地促进就业,各县、区至少建立1家残疾人培训示范基地。(二)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创新培养模式1.健全运行机制。把今年作为深度推进校企合作提升年,成立校企合作推进会,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组织管理体系。紧密结合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需要,建立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发挥教育集团的资源优势和带动作用,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10月份组织召开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洽谈会,为院校和企业的对接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搞好服务。2.创新合作方式。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针对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四个对接”(产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建立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驻马店市农业学校、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等省级以上重点职业院校要选择市政府确定的“三十强”、“三十高”、“三十新”企业建设校外实训基地,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实践。扶持鼎力杆塔、公交公司、爱家百货等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在强化自主培训的同时,利用企业的设备、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职业院校要适应企业用工需求,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推动实现院校与企业深入合作、融合发展。3.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校企合作。政府校企合作先进学校、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优先推荐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三)抓好项目带动,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加强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实施、成效评估、项目观摩。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进度。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提升培训能力。统筹考虑区域布局,扶持几个涉及面广、带动性强、社会效果好的优势项目,重点推动驻马店市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建1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基地项目、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四)实施高端引领,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1.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100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开展技师培训,统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统一过程管理、统一鉴定考核,提升培训质量。严格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切实发挥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600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组织高级技师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薪酬等待遇奖励制度。2.加快驻马店技师学院建设,挂牌成立驻马店技师学院。推动技师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发挥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构建我市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3.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今年选择1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1次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竞赛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五)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1.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有关制度的通知》,调整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工作规则、会议制度、督导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协调推进工程实施。同时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实行联合办公制度,每月集中办公不少于两次,通报工作进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呈报领导小组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做好参谋和助手。2.整合培训资源。对全市现有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澄清底数。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选择优质培训资源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3.加强培训管理。各单位要明确培训任务,做好培训工作的统筹计划。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规模大、培训质量高、培训能力强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对培训质量差、社会效果不好的培训机构引入淘汰机制,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4.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补贴支持力度。政府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补贴,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5.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提高劳动者持证上岗的比例。6.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试点企业达到4家。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高端培训鉴定服务。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和优秀技能人才的特殊奖励政策,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倾斜。在全市组织评选表彰30名“驻马店技术能手”,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7.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学生享有与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学生同等义务与权利。对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国资、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会、团委和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力,齐心协力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任务的实施。(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导、年底有总结。(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驻马店市2014年职业培训任务分解表2.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年重点工作分工 附件1驻马店市2014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参加单位 |
1 |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4.5万人次)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
2 |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3.2万人次)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 |
3 | 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1.73万人)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 |
4 | 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0.8万人)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财政局 |
5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0.6万人)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 |
6 | 能力促创业计划 (0.52万人)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财政局 |
7 | “阳光工程” (2.1万人次) | 市农业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 | “雨露计划”(1.25万人) | 市扶贫办 |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0.36万人)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 | 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0.76万人) | 市残联 |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计 | 15.82万人 | | |
附件2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年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1 |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总工会 |
3 |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
4 | 加快驻马店技师学院 建设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 |
5 | 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
6 | 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600人) |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
7 | 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培养模式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
8 | 建立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职业培训管理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 |
9 |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 |
10 |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