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478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14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4〕60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2014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0日关于2014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意见(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8日)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制机制,促进广大城乡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14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就业创业领域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二、目标任务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就业能力提升、创业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和人力资源保障等6项计划,重点抓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和市级公共创业项目库等3个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促进、部门协同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全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三、主要工作(一)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1.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着力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尤其是产业集聚区内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全市6月底以前全部建成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理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财政供给体制,充分发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在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人事代理、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为企业和求职者牵好线、搭好桥,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2.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建立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强化招聘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1.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多渠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智力密集型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支持中小企业招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门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组织开展七项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季度网络招聘月、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等各类就业专项服务和日常招聘活动,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桥梁,集中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3.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完善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单位管理,认定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组织不少于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其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直接与高校进行双向对接。4.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支出,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方法,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三)就业能力提升计划1.强化就业培训。针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失地农民、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就业群体,大力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4.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3万人。2.开展创业培训。根据创业者所处的不同行业,分行业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使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都能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全年完成创业培训5200人。(四)创业促进计划1.强化创业服务。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加大在创业场地、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咨询队伍建设,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创业咨询师培训,培养创业咨询师队伍,提高创业咨询服务能力和创业成功率。2.加强创业信贷资金支持。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担保基金筹集渠道,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统筹,集中统一使用担保基金,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跟踪服务和贷后管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3亿元。(五)农民工市民化工作计划1.推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落户等方面工作,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2.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的指导,做好信息监测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3.维护农民工社会权益。提高农民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逐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涉及农民工的诉讼、非诉讼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六)人力资源保障计划对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以及新建企业分类进行用工指导,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建立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制度,对全市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招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市、县(区)组织不少于2次产业集聚区用工专场招聘会,组织1次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以及日常招聘活动,有效保障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工需求。(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项目加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力度,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新版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业务联网。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上开辟就业服务信息专栏,免费刊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为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搭建平台,提供网上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融资、信息发布、人员招聘等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网络与社会招聘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用工形势分析制度,做好全市50家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工作,形成月报告、季分析的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八)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认定1个省级综合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谋划筹建市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框架标准,为进驻基地的创业实体提供标准化创业服务。鼓励支持黄淮学院建立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专业性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项目选择、创业咨询、创业孵化、工商注册、网上申报纳税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发挥示范引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作用。(九)市级公共创业项目库按照集中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完善创业项目征集、开发和评估发布机制,多渠道开发创业项目,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及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需要,开发一批配套项目。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协调。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全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研究解决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落实资金。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同级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三)加强宣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