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473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53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我市个别县区和行业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存在非法集资活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调整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二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职责,坚持防范在先、打防结合,加大对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监测、排查、分析和预警力度,持续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低发区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置,未发区守住“零发生”底线。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把一线把关职责贯穿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全过程,创新监管方式,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掌握非法集资动向,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三要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派出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建立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打防并举、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和处置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敷衍推诿、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4年5月1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