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河流河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445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河流河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通报
文  号: 驻政办〔2014〕7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应负的责任,确保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的完成,2013年5月27日,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流河长责任制的通知》(驻政〔2013〕70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和保障措施。现将2013年度河流河长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根据市环保局日常检查和2013年度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多数县、区政府(管委会)重视河流河长责任制工作,将其纳入环保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1.确山、泌阳等县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较高,实现了年度目标。2.上蔡、西平、正阳等县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多策并举,综合整治力度大、效果好。上述三县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沿河排查入河排污口分布及其排污现状,全面分析原因,科学研判形势,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当地政府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辖区河长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上蔡县政府对综合整治河流污染、改善河流水质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黑河流域水污染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上蔡县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黑河杜一沟流域实行河长责任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整治黑河等流域河流污染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严格的奖惩措施,县财政拿出300多万元由于专项治理黑河流域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黑河上蔡前相湾断面河流水质全因子达标率为“0”,2013年水质达标率已接近40%,实现了市辖黑河流域水质达标“0”的突破。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中水回用等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也于去年年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为全市作出了表率。西平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亲自过问,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主管县长亲临一线指导工作,在最后攻坚阶段,每天至少亲临现场一次督促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如期完工并投入运行。其余各县也都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重点河流断面全因子达标率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县区对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仅限于印发文件,没有真正具体落实。(二)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没有全部按时完成。按照市政府要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应于2013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仅有上蔡、西平、平舆、汝南四县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余县区进展缓慢,甚至还有个别县至今尚未有实质性进展。(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普遍进展缓慢。应于2013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的各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绝大多数尚未动工,如不采取非常规措施,年底前将难以按时建成投运。三、下步工作要求(一)实施河流河长责任制,是市政府为切实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力争经过两年努力,基本上“消灭”所有河流劣Ⅴ类水质,全面实现国家和河南省“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流河长责任制的通知》(驻政〔2013〕70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限,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奖惩,确保目标按时完成。2014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三)强力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务必按期建成投运,为从根本上改善河流水质提供保障。(四)加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运,为全面、及时掌握河流水质状况提供保障。(五)严格考核。自2014年起,市政府将对河流河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直接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市有关部门将启动问责机制。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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