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42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4〕54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深入推进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5月20日 深入推进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 2010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2010〕156号)下发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促进就业、富民增收、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推进我市全局工作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合力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人力资源优势,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将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和实现驻马店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坚持“六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 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创新体制机制,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贯通技能劳动者职业成长通道,逐步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目标任务2014—2017年,全市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7%以上;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6.5万人。三、主要工作(一)坚持“六路并进”,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1.加强和改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围绕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劳动者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强化与产业集聚区企业需求对接,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打造5个劳务品牌。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4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8万人次以上。通过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逐步实现向市民和产业工人转变。二是强化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根据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和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的需要,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以企业职工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着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农业转移人员 “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住”。探索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度,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4年培养企业在岗职工13万人。三是积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通过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和从业素质培养,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掌握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推动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转变就业理念、实现技能就业,4年培训0.8万人。同时,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持续抓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4年培训8万人。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持续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4年培训3.2万人。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4年培训2万人。根据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年培训2万人。2.加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围绕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3.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围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广大务农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菜篮子”产品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农业项目实施,大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围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需要,以激发创业热情、树立创业理念为重点,以提高中青年农民在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休闲农业和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创业能力为目标的农业创业培训。4年培训8.4万人。4.实施“雨露计划”。围绕增强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组织社会力量实施企业就近就地培训就业工程。经过4年的努力,使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数达到0.6万人 ;组织3.72万人左右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发展能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0.8万人左右,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使其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围绕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保证退役士兵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督促各地积极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4年培训退役士兵1.44万人。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用社会资源,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4年培训城乡残疾人3.04万人。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认真组织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基地建设,以基地促进就业,各县、区至少建立1家残疾人培训示范基地。(二)改革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1.健全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成立校企合作促进会,积极发挥校企合作推进会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动和推动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市内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主动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在技能人才集中的市政府确定的“三十强”、“三十高”、“三十新”企业建设20个实训基地,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实践。职业院校要适应用工需求,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2.进一步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快校企合作办学基本制度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充分利用双方的各种资源,全面推行“订单式”、“冠名班”、“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重点推行“联合共建”和“工学结合” 培养新模式,使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的基地、职业院校成为企业用人的“蓄水池”,发挥校企合作有效调蓄人力资源的作用,推动逐步实现双元多赢。“双元”即教学双地点(学校和企业)、学员双身份(学生和职工)、指导双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内容双教材(理论教材和实习教材)、结业双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鉴定考试), “多赢”即学校赢得良好声誉、学生赢得优质就业、企业赢得满意员工、社会赢得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 “百校千企”合作活动。3.支持校企合作发展。依法减免实习实训基地、工厂的相关税费,鼓励校企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将实习实训基地、工厂建在学校或企业用于学生学习、实训。探索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奖补校企合作先进学校制度,定期对校企合作的先进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优先推荐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三)改革投入方式,完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1.建立完善各级财政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机制。市级财政继续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奖励资金和引导资金的形式,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县级财政要积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建立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撤回上级引导资金。对2015年前尚未建立预算支持机制的地方,取消上级资金支持和减少转移支付。实施冠名、股权激励等措施,引导省市内外、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民个人资金等多元化投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贷款支持。2.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各地政府要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不断加强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支持。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并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鼓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积极开展统筹试点,2017年县级试点达到 2家以上。鼓励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依法开展统筹本行业职工教育经费试点。建立完善政府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补贴的新机制,调度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推动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全额用于学校发展。3.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的力度。各地要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并结合需要实时提高。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四)改革服务管理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1.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劳动成果机制,简化职业培训补贴形式,发挥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促进保障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部门,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设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超市,方便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选择经济条件好的县试点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的补贴力度。2.完善职业培训管理制度。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选择优质培训资源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3.推动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运行。围绕加强职业培训全过程管理和参加培训劳动者跟踪服务,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建设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补贴管理网络化,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和技能晋级服务,并加强对培训机构实时监督、管理,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信息支持。2015年实现重点建设基地培训信息数据上网运行;2017年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职业培训信息数据上网运行。4.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要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2017年试点企业达到6家。各级各类公用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高端培训鉴定服务。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调动各类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并晋升职业资格的积极性。(五)抓好项目带动,大力提升培训能力1.持续支持在建项目建设和加强在建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产出要求,支持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并加快实施进度,推动各建设项目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示范。建立完善监督实施、成效评估、项目观摩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2.推进推进基地项目建设。围绕推进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提升培训能力,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项目,4年建设个3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基地项目、2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项目、1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 1个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3.实施新技师培训项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技师标准加强培养并给予培训补贴,以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4年全市完成3000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和200名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任务。4.扩大实施师资培养项目。通过重点引进、企业聘用、内部培养等方式,加快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技能和教学水平。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委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培训、承担一定生产任务、参加社会技术服务等培养“一体化”或“双师型”教师队伍。每年选派优秀职业院校教师分别赴国外和省内外学习深造。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机制,落实顶岗教师与在岗教师同等工资福利政策,4年内实现每位专业教师顶岗半年以上。(六)实施高端带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1.实施首席技师计划。培养一批技术精湛、勤于实践、善于创造的首席技师。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对首席技师给予一定的资助,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薪酬等待遇奖励制度。2.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驻马店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技师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享受相关待遇。3.提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和国际技能大赛,并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每年选择1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本系统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培养优秀选手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4.创新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省优秀专家中的高技能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推荐和表彰活动,实施“驻马店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组织学习培训、休假、体检等活动。探索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制度等多种分配形式。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做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从成果转化中以奖金、股份或期权等多种方式给予相应奖励。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进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和培训机构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国资、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会、团委和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力,齐心协力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任务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共同推进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强宣传表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和各地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