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设计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530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设计的指导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14〕88号 关 键 词:

 

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功能,保障市政设施完好。根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驻马店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中心城区城市开发建设的质量,结合城市发展“外延拓展、内涵提升”的直观要求,切实抓好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片区综合开发及重点区域整体开发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设计,提高项目设计标准和档次;加快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山水园林宜居、建设风格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二、适用范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在执行国家和省颁现行规范、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应严格执行本意见。三、工作标准(一)城市道路、管线工程1.道路横断面应根据道路规划宽度和所在区域车流量分别按以下原则确定:1.1路幅在30米以下(含30米)采用单幅行车路面;1.2路幅在40米至60米(含60米)采用三幅行车路面;1.3路幅超过60米快车道采用两幅行车路面。2.公交车专用车道在具体设计时,应结合公交车道位置和类型全面综合考虑。同时要优化公交站点布局设计,结合站点布局和停车布局综合考虑公交港湾式停靠并错位布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宜布置在交叉口出口道80米以外,设计时需同公交部门协商,同时结合道路等级及线路重复系数满足国家规范并按上限考虑。 3.人行道设计形式需根据两侧绿化带宽度和区域位置设计不同形式。3.1人行道外侧绿化带超过25米时,应与人行道结合设置自行车慢道,自行车慢道宜放在绿化带内。3.2人行道要强化城市的无障碍设计。3.3超过4.5米以上的人行道,在进行人行道上的绿化设计时,应结合人行道两侧的绿化带采用双排树形式,树坑、绿化带与人行道采取一体化设计,应避免单树坑布置方式,人行道设置雨水自动流入树坑、绿化带的设施。4.所有道路都必须设置路缘石。4.1人行道外侧和路中绿化隔离带采用的立缘石要全部采用花岗岩石材,埋设高度高出路面不少于20CM。4.2道路纵坡小于3‰的要通过设置侧平石以达到排水、收水效果及整齐路容,保护路面边缘的作用,侧平石宽度250—300mm,采用花岗岩石材。5.人行道面层铺装材料采用毛面花岗岩石材、预制砼板块或新型材料。采用石材面板厚度不小于5CM,预制砼板块强度标号应不低于C30。铺设时,应设计铺装图案,增强人行道美感。6.为增强人行道寿命,人行道铺设前要处理好地基,铺上5CM商砼垫层,与面层水泥砂浆粘接。7.公园内人行道和广场面层铺装材料参照人行道面层铺装标准执行,垫层厚度为5—15CM。8.人行道设计时,应设置花岗岩隔离设施,防止机动车辆驶入人行道。 9.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要随道路同步设计建设。10.道路各类管线在随道路施工设计时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尽可能入地铺设,管线布置按照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和综合管沟规划及有关政策、规范执行。 10.1电信、电力、供水、热力、燃气等经营性市政管线宜采用排管下地的方式,实行多层次、系统化的线路入地系统,按照市规划局统一规划的路由,由管线业主单位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部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造成资源浪费。10.2弱电管网的铺设应由市城投公司对于每条道路所在区域先期进行调研,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确定设计根数后一并建设。11.城市道路各类专业检查井应推行新型板块组装材料,检查井应均匀布点,井盖标志要明显清晰。11.1检查井要避开机动车道,尽量设置在绿化带及人行道上。(二)城市排水工程1.新建道路地下排水管道严格执行雨、污排水分流,随道路工程同步建设。2.雨污水管道严格要求密封性,避免渗漏。3.新修道路雨污水管径大小,要与城市发展速度一并考虑,超前保障。(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1.城市道路照明应推广节能灯。在保证道路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节能产品。2、新建和改造道路照明做到一路一景,既满足夜间道路照明要求,同时满足白天的景观需求。3.配套电源设计时应综合考虑箱变设计,供电半径满足相关规程规定,所有新建道路路灯电源要采用厢式景观模式,原来安装的台架式变压器要加快更换。4.行人比较稀少的路段路灯采用节能控制,在采用单幅亮灯或间隔亮灯方式时,在确保基本照度需要的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节能控制。市区照明控制要100%实现智能控制,达到可根据日出日落时间和特殊天气状况即时启闭灯光。5.在道路交叉口安装路口灯,确保路口区域照度和均匀度,不得出现明显暗区死角。(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公园绿地设计要突出一个主题,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又要遵循美学法则;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2.绿地地面铺装采用透水透气环保材料,减少硬质铺装所占比例。绿地各类设施要配套齐全,并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探索并推广集雨型绿地设计。3.科学配置、营建以乔木为骨干的复层植物群落,减少单一草坪面积,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四季有花,四季见绿。在商务中心区、景观区,道路绿化带不宜采用高大植物,充分展示建筑物景观形象。4.坚持适地适景、适地适树,多栽树,合理密植,达到单位绿地面积生态效益最大化。5.绿地照明:合理选择照明灯具和光源照,以灯光艺术为指导,以各构园要素为载体,以各类灯光为表现手段,构筑园林绿地灯光环境的网络结构,创造一种高舒适度、高品位的环境空间。6.绿地方案设计的绿化布局、植物配置等需由建设单位提交至市园林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方可实施。7.绿地、公园及游园配备人员息憩的座椅设施,应采用花岗岩条(块)石材料组合。(五)城市环卫工程1.环境卫生设施要随城市建设、小区建设、加油站、市政道路、游园、景观绿化设计时一并设计,同步修建。2.公共厕所建筑形式应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全部采用水冲式。公共厕所建设形式应以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独立式公共厕所为辅。3.垃圾收集站的布置应满足作业要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外围宜设置绿化隔离带。4.垃圾中转站要外形美观,采用先进设备,作业时应能实现封闭、减压。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5.在设计和建设时,宜将环卫作息点、环卫基层机构等环卫设施统筹组合在一起。(六)城市桥梁工程1.新建桥梁要确保运行安全,重要地段的桥梁设计按照景观桥梁进行规划设计,桥梁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和预留各种管线等设施,进行一体化设计。既考虑亮化和美化的功能,同时要有夜景亮化专项设计。2.跨河的大桥应满足河道防洪标准,同时结合自然环境和城市空间进行设计,宜展示桥梁的结构骨架轮廓,注重其与整体环境和谐。3.人行天桥应体现结构轻盈,造型美观。四、工作要求1.市规划部门要根据《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提出市政工程设计条件,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市规划部门提出的条件和国家、省颁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进行设计,以提高市政工程的设计水平。2.市中心城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设计须进行评审,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评审范围为重大工程或影响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专业专家评审,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技术审定时各部门专家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3.市中心城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进行审查,经审查未按本意见进行设计的施工图,不得作为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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