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529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8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5日       驻马店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4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驻政〔2013〕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通过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三)考核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四)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为110分,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占30分,质量措施完成情况占70分。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步骤  (一)目标备案。每年度6月30日前,各县(区)政府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驻政〔2013〕62号)要求,确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我评价。各县(区)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7月15日前将上年度本地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报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地核查。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政府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四)综合考评。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对各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五)报批与通报。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于9月底前报市政府。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六、结果应用(一)市政府将考核结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作为对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二)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考核结果为D级的,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质量立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不到位的,按职责分工由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对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 件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质量 目标 (30分) 1 产品质量 量化指标 (30分)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20分 1.达到当年度目标值,得20分;
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的扣4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的扣6分;低于目标值5-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扣8分;低于目标值10-15(含15个百分点)个百分点扣10分;低于目标值超过15个百分点扣20分。
2 主要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测合格率 10分 1.达到当年度目标值,得10分;
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1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的扣3分;低于目标值5-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目标值10-15(含15个百分点)个百分点扣5分;低于目标值超过15个百分点扣10分。
质量措施(70分) 3 质量宏观 管理 (30分) 质量发展 规划制定与 实施 2分 1.制定本地区质量发展规划,并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0.5分)
2.根据我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及年度行动计划,制定本地区年度具体工作方案。(0.5分)
3.在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推动质量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1分)
质量工作 协调机制 建立与运行 3分 1.县、区政府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年度质量工作。(0.5分)
2.建立质量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或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质量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开展质量立县、区工作。(0.5分)
3.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0.5分)
4.建立对下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1分)
5.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0.5分)
质量措施 (70分) 3 质量宏观 管理 (30分) 品牌发展战略实施 5分 1.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3分)
2.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2分)。
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 1分 1.建立健全质量统计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0.5分)
2.建立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信息。(0.5分)
质量投入机制运行 3分 1.保障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并逐年增加。(3分)
行业准入 及产业政策 落实 5分 1.制定推动落实工业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开展质量信誉承诺。(1分)
2.制定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政策措施。(0.5分)
3.制定推动工业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活动。(1分)
4.严格执行工业产品质量准入、工业行业准入制度和产业与技术政策。(1分)
5.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1分)
6.推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锅炉,淘汰、改造老旧低效锅炉。(0.5分)
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质量人才队伍等) 11分 1.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2分)
2.将计量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满足本地区工作需要的量传溯源体系。(2分)
3.逐步建立培育和规范检测认证市场的工作机制。(2分)
4.支持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分)
5.制定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整合的措施。(1分)
6.在组织实施有关质量工作职(执)业资格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1分)
7.制定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1分)
质量措施 (70分) 4 质量安全 监管 (40分) 质量监管 能力和制度 建设 8分 1.建立健全产品、服务、工程质量监管法规、制度体系。(1.5分)
2.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1.5分)
3.建立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和工作体系。(1分)
4.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制,建立对下级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明确处理意见。(2分)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分)
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 整治 5分 1.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查彻办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大案要案,打击进出口商品假冒伪劣行为。(1分)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1分)
3.制定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实施,建立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商务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机制。(1分)
4.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监督检查,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1分)
5.开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行动。(1分)
质量诚信 建设 3分 1.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1分),有企业获得信用A等企业称号(0.5分)。
2.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0.5分)
3.对旅游等服务行业提出质量诚信建设总体要求和推进规划,制定服务企业质量诚信标准,并组织实施。(0.5分)
4.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0.5分)
质量安全 风险管理 机制建设 2分 1.建立本地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措施。(0.5分)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分)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到要求。(0.5分)
质量措施(70分) 4 质量安全监管 (40分) 消费者维权 机制建设 2分 1.健全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0.5分)
2.完善12315、12365、12312等质量申诉/投诉网络平台,指定或设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构。(1.5分)
产品质量 监管 5分 1.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程。(1分)
2.建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和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1分)
3.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1分)
4.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1分)
5.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抽查。(1分)
工程质量 监管 10分 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分)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2分)
3.本地区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建筑工程验收竣工合格率100%。(2分)
4.有满足本地区工程建设规模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2分)
5.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2分)
服务质量 监管 5分 1.制定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建立行业服务质量监管制度。(1分)
2.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旅游质量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1分)
3.加强旅游市场安全监测,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质量安全事故。(1.5分)
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重点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1.5分)
加分项目 县(区)政府对质量工作经费投入较上一年增长超过20%的加1分;获得省长质量奖加2分,获得市长质量奖加1分,获得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加1.5分,获得省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加1分,获得省名牌产品加1分,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1分,创建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加1分,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加1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加1.5分,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加1分,获得中州杯奖加1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加1分。其它获得国家级荣誉项目的加1.5分,获得省级荣誉项目的加1分。
否决项目 5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在考核年度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事件,判定为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