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528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4〕77号 关 键 词: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为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展了广阔空间,全市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但总体上看,我市服务业仍然存在增速低、比重小、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成为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表现、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扩需求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是调结构、转方式的战略选择,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 对实现“富强驻马店、文明驻马店、平安驻马店、美丽驻马店”具有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整体素质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实行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大力发展引领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服务业,提升发展载体,深化改革开放,激发企业活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充分融入产业经济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多元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为加快我市崛起、经济振兴、富民强市提供有力支撑。(三)基本原则——三产融合,协调互动。以深化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扩大服务业市场需求,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制造业和农业发展水平,形成三次产业相互融合、相互发展的良好格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走差异化发展路子。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县区要先行一步,加快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新驱动,培育品牌。通过创新驱动、打造品牌,保持活力,实现更大发展。坚持抓大与扶小相结合,积极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完善政策,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特色产品,以品牌赢得发展、以品牌占领市场、以品牌提高美誉度。——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推动服务业资源通过市场实现优化配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发展目标2015年目标:速度明显加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650亿元,在全省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 18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0%,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2020年目标:力争实现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基础服务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对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强有力支撑。主要行业管理、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新兴业态不断涌现,骨干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220万人以上,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3%,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二、规划引领,构建科学发展格局科学规划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高水平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在服务业发展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服务业发展规划要立足现实基础,制订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统筹兼顾,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通过顶层设计,推动服务业合理布局。要坚持“三规合一”,服务业发展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有机融合、无缝对接。三、加快服务业发展载体平台建设重点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因势利导推动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和服务业特色园区建设,力争形成服务业发展新高地。(一)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在“两区”规划建设时,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本地资源禀赋和历史遗存,在项目引进、空间布局、建筑形态等方面彰显个性,突出差异化发展。要强化招商引资,推进有序集聚,突出培育具有独特竞争力的主导产业,突现错位发展,着力增强区域服务功能。加快产业集聚,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着力推动金融、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商务服务机构和企业总部向商务中心区集聚,引导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综合商业设施和文化休闲项目在特色商业区集中布局。充分挖掘特色产业产品优势和历史人文资源,建成一批业态配比合理、功能复合多元的城市综合体,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元的金融、商贸、信息、总部经济等商务楼宇,打造商文旅融合发展的知名商业街区,形成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展示交易等有机融合的专业市场。结合旧城改造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基础设施和商业项目捆绑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连片综合开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工作团队,成立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各县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推荐一批重大服务业项目,力争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3年出形象,5年成规模并发挥效益。(二) 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和服务业特色园区。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明晰定位、合理布局、集聚集约的原则,建设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专业园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以研发设计、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区中园,形成一批为主导产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要求,在现代物流、信息及电子商务、金融、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领域,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特色园区。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聚龙头企业,强化集聚融合、创新驱动和链条延伸,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园区规模根据实际确定,可以是商务企业集中的楼宇,也可以是服务业企业在一定地域内的集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作为服务业专业园区进行培育。四、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速升级围绕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承接转移与培育新兴相结合,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创造需求,着力发展壮大高成长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一)助推现代服务业提速。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强化龙头企业和项目带动,着力推动现代物流、旅游、信息服务、健康养老服务、金融、文化、科教等服务业扩量提质发展,逐步成为带动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战略支撑。1.引导现代物流业集中集聚发展。物流业作为复合型服务产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强规划引领,合理布局重大项目,物流业规模有明显增大,形成以大物流促进大产业的发展格局。2015年,全市货运量达到 31000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1000亿吨公里;2020年,全市货运量达到49000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2000亿吨公里。(1)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建设物流园区。尽快完成中心城区物流园区规划编制,根据规划引导物流业布局和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带动周边所辐射区域物流业的发展。按照 “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原则,重点打造物流园区,完善物流配送,发展第三方物流。农业物流示范园区。以农产品展销和物流为特色,集粮食银行、农产品精深加工、粮油批发市场、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物流金融、粮食指数发布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引进和采用专业化的物流组织、物流技术和先进的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经营理念,未来将建成现代物流功能发达、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化程度较高、运作效率高效的农产品专业化物流园区,成为引领驻马店、服务河南省、辐射全国现代物流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动力。南部物流园区。结合驻马店火车站扩建和货场南迁的机遇,以公铁联运为特色,商贸物流和工业物流为主导,第三方物流集聚和物流资源整合为核心、工业原材料、农副产品加工配送为拓展的驻马店地区制造业、物流业两业联动的区域物流枢纽和具有保税物流、保税仓储、保税贸易、公共服务功能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2)完善物流配送。抓紧规划建设乐山商场、爱家量贩等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快递公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配送企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以及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和快递企业开展货物的运输、配送,多部门联合起来,解决物流、快递企业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问题。(3)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支持物流业和制造业加强合作,全面参与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业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制造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支持市运输公司、市迅达运输公司等大型运输企业积极参与物流服务,积极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2.强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围绕建设知名旅游目的地,整合资源、培育品牌、创新服务,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精品线路为依托的旅游产业体系。以实施全市旅游规划、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客源市场拓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以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全面推进驻马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努力把我市旅游业培育成为引领第三产业发展的龙头。到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3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80亿元;力争使全市的A级旅游景区超过35个,旅游星级饭店超过50家。深度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整体策划、连片开发,着力打造嵖岈山度假旅游集聚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西部山区生态旅游组团开发,整合西部山区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包装推出精品旅游项目。加快金顶山、老乐山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评定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体验旅游,加快竹沟红色旅游小镇、泌阳象河谷、确山千年岭国家农耕文化公园、上蔡蔡国古城、平舆上河城等景区(点)开发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东湖大道等宿鸭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高端开发宿鸭湖生态旅游组团奠定基础。促进与旅游业相关的交通、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行业的协调发展,培育形成旅游综合产业体系。3.推动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信息消费的机遇,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以电子商务为龙头,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新兴业态,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信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以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新兴业态培育为抓手,加快发展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业。推动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规模商用。推进“三网”(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融合,扩大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手机游戏等新兴增值业务规模,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动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完善物流配送、金融结算等配套体系。推动工业企业与电商企业联动融合,鼓励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动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综合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专业化、特色化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培育中小网商,推动中小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围绕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运用先进数字化装备、工业软件和行业综合解决方案改造传统设施、装备和生产工艺。支持和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推动建设专业信息服务平台。实施智慧城市示范工程,重点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智能系统,加快推进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大幅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4.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同时,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完善社会办医扶持政策,支持知名医疗集团连锁经营,积极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和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护理服务业。充分发挥社会医疗卫生方面的资源作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整合养老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类养老机构,构筑社区、养老院、家庭等多层次的养老体系。努力加快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企业年金保险业务,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积极发展家政、病患陪护、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家庭服务业,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立连锁便民服务网点。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探索医疗、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模式。在突出抓好现代物流业、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和健康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快发展金融业、教育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要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的机遇,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信社改革和村镇银行建设。积极引进各股份制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稳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农村生产要素。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大力发展涉农保险,积极拓宽商业保险服务领域,补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以职教园区为平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围绕文化强市建设,加快驻马店区域性文化中心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工业、建筑、会展、休闲等行业融合。(二)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房地产、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巩固提升其在服务业中的支柱地位。1.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文化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培育房地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有效供应。鼓励集中连片开发,推进城中村、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中心、商业区、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住宅小区、园区、街区和商务楼宇,搭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平台,促进房地产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加快培育房地产品牌企业,推动二手房市场发展,规范租赁市场,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分离。大力发展建筑业、创意设计、装饰服务等相关产业,形成现代房地产发展体系。2.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巩固支柱产业地位。围绕农副产品、建材装饰、五金家电、汽车零部件等行业,规划建设一批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为一体,具备产品展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业态、新功能的专业批发市场。推动中心城区驿春市场、宏大副食品等批发市场外迁整合。改造提升传统商业中心,引导商业网点合理布局,有序发展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大中型商业设施。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进入社区,设立社区超市、便利店、“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加强规划引导和管理,大力发展主题餐饮和地方特色小吃,形成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网络。支持发展经济型住宿业,大力发展绿色饭店和经济型连锁酒店,建立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住宿服务网络。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加快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支持流通企业向农村拓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农资和日用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清理取缔马路市场,规范建设农贸市场。五、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综合考虑产业基础、交通区位、资源、人才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强整体规划和项目策划,多层次、多渠道引进国内外各类投资商及区内外服务业发展机构,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和项目。创新招商方式,采取集中发布,小分队招商,定向招商,或以商招商、以项目招商等多种形式,重点在物流、旅游、高端商贸、金融、文化、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地要结合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在商业商贸、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城市综合体、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潜力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引领性、支柱性大项目。按照“规划储备一批、推进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要求,每年滚动实施5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2年实施100个,力争完成投资200亿元。全面启动“两区”建设,加快推进市保税中心、建业十八城、天中古镇、中部汽贸物流园、农批市场、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推进机制,把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管理,实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模拟审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招商、前期、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七、推进服务业发展体体机制创新以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内在障碍,以全方位开放形成倒逼机制,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推动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开放环境,发挥企业经济主体地位。打破地域界限和行业垄断,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外,全部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公路、水运、金融、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相关公办机构改制重组。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改革,重点在二三产分离、农村金融、社会化办医、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领域,加快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和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备案权一律下放到县(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其他有备案权限的机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核准外,一律实行备案制,对确需核准的项目,明确权限、简化程序、限时办结。(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为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市考核办要把服务业发展纳入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统计局要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考核和奖励办法,根据考评结果,每年对发展服务业较快的县区和推进服务业发展成绩显著的部门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八、保障措施(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统筹规划、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完善机构、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与服务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创新发展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发展合力。(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大知名服务业企业和品牌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激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和培育一批服务业发展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创先争优的舆论环境。(三)放宽市场准入。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和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的限制,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清理行业和市场进入壁垒,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财政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评聘等各方面,民办企业(机构)与公办企业(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四)保障和优化土地供应。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布局,适当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城市和小城镇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城乡规划确定的商业、仓储、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和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支持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发展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业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规划面积,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站点发展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五)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对税负增加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引进的国内外服务业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二、三产剥离后设立的服务业法人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有关规定的,批准可给予免征。物流企业在保税物流中心投资用于自营物流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购置的进口设备,认定后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六)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推进临床护理服务价格调整。加大服务业收费减免力度,对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服务业领域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服务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对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服务业项目,除中央有关规定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七)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服务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中小服务业企业信贷投放规模。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服务业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服务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和资金需求信息发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加强合作。(八)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设立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综合运用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加大对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科技研发、行业规划、资产评估、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检疫服务等技术服务领域,经贸活动、会议展览、绩效评估、项目评审等行政服务领域,积极推行服务外包和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实施动态调整。凡在目录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九)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加强对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旅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建设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建筑设计等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加快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规范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将引进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纳入各地人才计划和专项规划,公开招聘选拔一批现代物流、金融、文化旅游等领域高级管理、技术、经纪人才,推进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十)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服务业核算体系,强化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加强行业统计部门归口管理及调查报告制度建设,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提高服务业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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