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526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14〕7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要求,我市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的历史见证与记忆,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日常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国情调查,是全面准确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自1979年至1986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我市改革开放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变迁迅速,地名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地名逐渐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有地无名、名实不符、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信息陈旧、服务能力低等问题日渐突出,难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亟需进一步强化地名基础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确掌握、开发和运用我市的地名信息,对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国防建设,推进“数字驻马店”建设,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传承弘扬优秀地名历史文化,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二、地名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普查范围:全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驻马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涉及县级以上政府要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四、地名普查的时间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按照“试点先行、压茬跟进,重点督促、全面落实”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市级和试点单位先期开展普查,其他县分阶段压茬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市及试点县(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6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试点县(区)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县(区)进行核查之后,再对试点县(区)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1月至6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他县(区)进行核查之后,再对其他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四)完善成果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省政府、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二)明确试点。按照省政府的“试点先行、压茬跟进,全面落实”的原则,我市选取驿城区和遂平县、市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作为全市试点,从2014年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其他县从2015年1月至6月完成以上工作。 (三)制定方案。根据省《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尽、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对每个环节步骤都要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市级工作方案由市普查领导小组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县级工作方案由县级普查领导小组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四)落实人员。要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搞好技术培训,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五)保障普查经费。市、县(区)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人员、技术、培训、场地、车辆、专用设施设备等各项专门经费,保障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六)确保普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市、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普查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

附件:驻马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4年8月15日                   附 件 驻马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昕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向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民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宋万幸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贾振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国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卫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海峰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房国卫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王彦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崔 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峰 市编办副主任 刘谚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长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孙陆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伟 市水利局调研员 李拴紧 市农业局产业办主任 刘恩波 市林业局副局长 齐卫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庆材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范家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陶 锋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长胜 市广电局副局长 冯国军 市文新局副局长 王立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刘白汀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平世 市粮食局纪检组长 张卫芳 市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韩树强 省工程测绘院高级工程师 王永强 驻马店车务段副段长 李文杰 市史志办副主任 李 辉 驻马店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彦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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