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驻马店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S0001-0208-2014-0058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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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解读《关于驻马店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19282万元,完成年初各级人大批准收入预算的106.9%,增长22.1%。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3位,增幅居第7位。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3.2%。

2月19日,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何晞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驻马店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重点工作亮点频闪

亮点一,支持经济发展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创新融资模式,积极筹措资金,全年投入资金29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市级财政拨付大型招商引资活动专项经费306万元,兑现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00万元,筹措资金1955万元支持办好2013年中国“农洽会”。争取上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干线公路路网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业结构调整等补助资金23.1亿元。争取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6亿元,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环境连片整治、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一大批经济发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按新标准兑现绩效工资的同时,又为事业单位补发21个月绩效工资7069万元。兑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3亿元,惠及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行业。兑付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5761万元,完成了我市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帮助企业申报项目,全年为企业争取上级企业技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涉企资金2918万元。落实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全年为企业办理退税1.2亿元,兑现各项涉企奖励资金799万元。投入资金7.8亿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外部环境打造。

亮点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5.2亿元,增长14.9%,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4.7%。兑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2.78亿元,落实补贴面积1142.49万亩,亩均补贴标准111.92元。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产粮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惠农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9亿元,增加了农民收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争取上级支农专项资金12.8亿元,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5个,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安排市级资金3595万元,支持蔬菜生产、茶产业发展、夏南牛发展等特色农业。

亮点三,保障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全市民生支出237.3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6.9 %。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1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亿元,支持就业和创业。筹集资金12亿元,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发放资金30亿元,全面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提标政策。为55.3万困难群体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1.3亿元。筹集资金1.4亿元,落实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干部医疗、养老等拥军优属政策。落实各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2.9亿元,发放各级各类学校奖学金、助学金7993万元,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筹措资金5833万元,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争取资金1.9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支付比例,补偿医药费29.3亿元,受益人数达2401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138万元,救助及资助对象42万人次。筹措资金6.7亿元,支持开展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筹措资金4275万元,支持农村文化设施维护和文化体育活动、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争取上级资金940万元,用于博物馆、电视台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

亮点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规范制度建设,采购规模和采购金额不断扩大,全市政府采购规模82.6亿元,增长24.2%,节支率17.8%。完善投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全市评审项目3208个,送审投资175.4亿元,审减28.8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6.4%。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内部日常监督,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工作全过程。配合省财政监督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财政工作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

——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积极培植财源,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收入进度,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做到应收尽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理顺市县区财税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厉行节约工作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支出的监管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密切关注项目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加强项目谋划,主动与相关部门结合,研究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围绕节能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养老产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支持办好2014年中国“农洽会”。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推进“农洽会”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把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畴,降低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会成本,增强农民进城意愿。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试点。鼓励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产业集聚、城乡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民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三促两化”上实践示范。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省财政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整合市县相关专项资金,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改进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方式,促进相关产业弥补“短板”,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整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小微科技企业风险投资。

——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服务业。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扩围政策。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扩围工作,加强改革效应评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加大重大服务业项目支持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效率意识,简化财政评审程序和资金拨付手续,支持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做强做优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围绕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优化布局,整合项目,集中投入,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围绕粮食、油料、生猪、肉牛、家禽等优势农畜产品资源,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支持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

——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力度,引导社会多渠道投入职业教育。加快普通高校转型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紧密融合。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快推进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推动建立按病种、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机制。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支持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加强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强化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盘活财政存量。在做好预算执行的基础上,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摸清底数,合理有序消化已有财政存量资金,腾出资金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硬化预算约束力。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深入推进依法理财,抓好《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快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新系统建设推广步伐。加强财政管理建设。继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快资产配置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体系建设,推广政府公物仓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制。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强化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职能作用。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强化监督职能,加快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明确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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