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局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驻人社监送字[ 2014]第1号 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驻人社监询字[2014]第02—160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本局需要调查了解你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发放等执行劳动保障法规方面的情况。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派员到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1、 工商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书;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申报缴费基数明细;7、职工名册;8、劳动合同书;9、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工资发放表;10、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职工考勤表;11、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以上材料第1至第10项报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第11项报送原件。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联系部门:驻马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地址:解放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劳动保障监察员:秦川 闫磊 电话:2883723 13103666618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