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4-00790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14〕11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14〕113号)精神,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培育我市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努力扩大进出口,增强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外贸发展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当前,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经济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激烈,贸易环境复杂,传统的贸易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和迫切要求,对促进我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坚持发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培育新兴产业与传统外贸转型升级双轮驱动,推动进出口从能源、资源、成本、数量扩张型向资金、技术、服务、质量效益型转化,扩大外贸规模,加快形成我市外贸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三)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外向型项目。以我市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依托,以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为载体,大力引进外向型项目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器、高端化工、汽车及零部件、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轻纺等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力争实现链式转移。推动我市产业和产品由低端向高端、由粗放向集约、由配套向总装转变,不断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培育形成外贸产业发展新优势。全面落实重点联系制度,强化对引进外向型项目的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出口。

(四)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夯实外贸发展基础。依托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等,选择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整、外向度高的区域实施政策倾斜和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出口基地,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加快培育市、县级出口基地,积极申报省级出口基地。推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工业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出口基地和出口龙头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出口基地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外贸发展空间布局。深度开发美国、欧盟、日韩、港澳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非洲、拉美、大洋洲、东盟、中亚、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不断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支持建立境外营销网络,以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境外品牌贸易中心为依托,有针对性地举办商品展示和贸易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到境外品牌贸易中心租赁柜台、仓库等销售商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融入全球供应链,在商品销售集中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境外商品展示中心、售后服务中心、专卖店等,建立营销网络。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着力做好广交会、深交会、京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国内国际性知名展博会的参会参展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博会。

(六)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稳定传统商品出口,鼓励传统优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中介组织、科研机构和出口龙头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培育知名品牌,鼓励企业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生产、质量、安全、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到2020年,力争培育5家出口超1亿美元、1O家超5000万美元的知名品牌企业。 

(七)积极扩大加工贸易,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新模式,进一步扩大我市加工贸易规模。支持企业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扩展,延伸产业链、增值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八)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货物贸易平衡发展。顺应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完善管理方式,提高承接能力和水平。建立服务贸易领域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推动文化、技术、软件、中医、动漫等服务贸易发展,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市级跨部门服务贸易协作机制,统筹利用科技、文化、教育、旅游、金融等部门资源,加强服务贸易政策理论研究,加大重大问题协调力度,切实提升服务贸易管理水平。

(九)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带动进出口发展。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推动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装配基地和农业产业园区,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对“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内外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国际项目合作和工程承包。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资源供应渠道,鼓励资源原材料回运进口,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提高产品竞争力。

(十)积极扩大进口,不断增强外贸服务发展功能。抓住当前国家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切实用好国家和我省支持进口的政策措施,积极扩大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短缺资源等商品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缓解社会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压力,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支持流通企业开展进口业务,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积极组织进口货源,采取多种方式扩大进口。

(十一)加快服务外贸平台建设,为外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申请设立驻马店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加快驻马店公共保税中心建设,尽早发挥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作用。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促进贸易方式多元化。支持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外贸信息分析与甄别机制,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提高交易安全性和成功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签订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协议,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策措施

(十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升服务引导水平。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国家、省促进外经贸发展支持资金的争取力度。利用好我市财政设立的300万元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引进外向型项目,加大出口产业基地和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贸易促进、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各类认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支持外贸企业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技改和产品研发,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发展服务贸易,给予进口贴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

(十三)加快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和网上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全面施行出口退税限时办结制度,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在有关电子信息及纸质单证齐全、审核未发现问题且不需要进行有关调查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十四)简化外汇管理程序,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减少事前审批,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提供便利服务。

大力推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鼓励涉外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积极推动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全面开展个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进一步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五)加强金融支持,改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进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汇率避险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扩大贸易融资规模,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鼓励担保机构为外贸企业融资进行担保;全面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违规收取服务费用,降低贸易融资成本。加强与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其对我市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

(十六)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扩大信用保险支持范围。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增加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承保的国别限额。积极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增加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扩大覆盖面。 

四、保障机制

(十七)健全贸易摩擦预警及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产业安全数据库,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预警监测制度。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对可能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商品进行预警,为产业和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依法维护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反垄断工作机制,反映企业的诉求;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利用WTO(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和贸易争端解决工作。加强对WTO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WTO规则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十八)完善进出口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将进出口目标继续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 

(十九)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贸、税贸、关贸、检贸、汇贸、银贸、信贸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高效协调的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促进外贸发展的合力。

(二十)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惩戒失信,打击欺诈,促进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贸发展,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把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拉动社会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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