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驻马店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4-0080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驻马店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123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54号)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环境、人口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人口城镇化统计数据库和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和我市3%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15年驻马店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县(区)及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调查所需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负责提供人口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人口调查任务。

五、经费保障

根据国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将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 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全面建立调查小区电子地图和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使用手持电子数据终端进行数据采集的有关工作,提高调查工作的水平。

(四)认真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要在上级调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并突出做好对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重点区域的调查工作。要强化对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2015年驻马店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6日        

 

 

附  件 

 

2015年驻马店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陈  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 李国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明    市统计局局长

宋万幸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  鹤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朱庆才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成    员: 赖小青    市委外宣办主任

贾振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玉喜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李正超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克诚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迎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梁俊峰    市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陶  锋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磊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彥军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杰    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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