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5-0001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  号: 驻政办〔2014〕131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平安交通”、“道路客运安全年”、“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 “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等活动,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保持了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客运车辆一般交通事故16起,死亡10人,受伤13人。亡人事故中,客运车辆负全部责任的2起,主要责任的4起,次要责任的1起,6名肇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伤人事故中,客运车辆负全部责任的1起,主要责任的3起,同等责任的3起,次要责任的1起;16起事故中,涉及出租客运车辆的事故3起,涉及大型客车的事故13起。发生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抱有侥幸心理,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

二、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且整体素质不高。从对事故企业的调查情况看,大多数运输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不明白、不了解自身管理职责。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严格落实。大多数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严格落实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制度,未做到全员参加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签到记录不齐全。三是企业对车辆重收费轻管理。部分货运企业以融资贷款或车辆挂靠进行经营,通过帮车辆办理审车、审证、保险等收取服务费,对车辆和驾驶员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四是企业对驾驶员管理失控。绝大部分货运企业对驾驶员没有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驾驶员由车主自行聘用,造成驾驶员更换频繁,企业没有完整的驾驶员档案。五是客运源头管理不到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未严格落实,场站未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不按规定办理包车手续。六是管理机构对企业监管不严,对企业检查重形式,不重实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层层抓落实,切实把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大排查,全面审查运输企业经营资格,重点审查人员素质、车辆和设施、企业管理等情况。在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经费的投入等;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逐项对照,逐项完善,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符合条件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

(三)抓好营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源头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要落实营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查处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除记入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同时要抄告给公安交警部门;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驾驶员违法信息,根据违法情节,记入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 吊销其从业资格,责令运输企业予以解聘。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对所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驾驶员文明安全意识。

(四)抓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强制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尤其是严格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抓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确保营运车辆车况良好。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车辆。完善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档案,认真做好车辆的例保例检、定期维护和检测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禁没有达到营运等级评定标准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充分利用GPS卫星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有效监控,落实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制度,严防和制止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不按时停车休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严格落实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各级运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和落实驻站监督的作用和责任,按照“六统一”的标准,严格落实驻站监督日志制度,切实强化源头管理。监督检查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加强站内管理,重点加强“三品”检查和进出场站车辆安全例检、例保,严格落实安全门检制度,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站和超员车辆上路,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

(六)做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防范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措施,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安全运营观念,提升驾驶人员的防火、防爆胎、防疲劳驾驶等避险防范意识,提高驾驶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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