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5-00021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2月0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15〕3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8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政策要求。省政府制定的《指导意见》,为各级政府、社会资本和相关参与方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准确把握上级政策要求,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作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认真做好本行业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工作,及时择优上报项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确保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增进政府、社会与市场主体共识,提高公众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认可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89号)

 附件:略

 

2015年1月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