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5-0002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03月0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见 | ||
文 号: | 驻政〔2015〕7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市政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性
(一)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监督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各级领导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和理念,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政府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政府机关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有利于规范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公正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政府公信力是国家的执政之基。政府机关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政府各项工作都要置于监督之下,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对政府工作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对人代会期间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还是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市政府及其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二)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涉及政府一个部门内容的,由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内容的,由分管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