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5-0004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03月04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5〕13号 | 关 键 词: |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14〕163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煤炭安全生产相关重大问题。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辖区煤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三、市发展改革委、国土、住建、公安、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我市煤炭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驿城区人民政府对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