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加快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5-00061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加快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5〕27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和要求,适应金融改革创新的新变化,促进我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现就2015年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力争余额存贷比突破50%,确保新增贷款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完成涉农贷款“两个高于”、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目标。

(二)确保至少1家股份制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引进1家省内地方法人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力争驻马店农商行和西平、汝南农商行组建获批;力争村镇银行实现县级全覆盖。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力争年底前1家企业成功上市,3家企业“新三板”成功挂牌。

(四)防范金融风险,遏制非法集资蔓延态势,确保全市金融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

二、主要措施

(一)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人民银行要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发挥定向调控作用,促进扩大信贷投放。重点做好辖内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划。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省行争取贷款规模,盘活信贷存量,优化信贷增量。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加强对企业、项目单位、各类经营组织的调研沟通,优化条件,降低门槛,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要加强对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完成涉农贷款“两个高于”、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目标。

(二)积极拓展融资渠道。要认真研究和利用银行表外业务开展融资活动,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担保承诺、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提高融资能力。继续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以及兴业、中信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拓展深化在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公共项目和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贷款融资合作。加强与基金、金融租赁、保险、信托、贷款公司、理财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展融资渠道。

要提高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改制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力争今年1家企业成功上市。鼓励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发行票据。

要适应政府融资方式转变的新要求,探索政府融资的新模式。要利用好地方政府可以债券直接融资的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发行债券融资。要认真学习研究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PPP),通过与社会资本市场化合作方式,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加大“招行引资”力度,加强与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对接,争取他们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今年至少引进1家股份制银行,力争引进1家地方法人银行。强力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八县全覆盖。引进或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四)加快促进金融改革。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各项金融改革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管理服务创新。全面落实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积极适应利率市场化和资产证券化改革要求,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效防范汇率变动风险。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强力推动驿城区农信社组建驻马店农商行的工作,力争今年申请获批,力争西平、汝南2家农商银行顺利筹建。推动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完善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功能,推动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提升服务“三农”能力。设立财政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资本,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积极推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促进创新转型发展。

(五)增强融资杠杆功能。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整合各项涉农、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扩大信贷投放。设立“三农”、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建立“三农”和小微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强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充实资本,提升实力,完善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发挥政策性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主导作用。搭建银企、银政、银项合作平台,实现对接沟通机制化、常态化。

(六)全力维护金融稳定。切实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线把关责任。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操作流程,做好案件侦办、资产处置、宣传、信访稳定等工作。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性建设,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各类风险案件,维护金融稳定,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金融工作考评。完善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考评办法,提高金融保险服务能力,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进行考评表彰。建立县区金融工作考评机制,对县区新增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前三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年底前完成村镇银行、农商行组建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年底对金融服务单位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制约金融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建立完善金融仲裁工作机制,根据金融产品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使金融仲裁覆盖更广泛的金融纠纷范围,满足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的新需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信息、个人信息、行业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一征信系统。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全面树立诚信驻马店形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利用好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任务考核情况,通过调整财政性存款予以支持。在金融机构引进方面,一事一议,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选址、手续报批、机构准入等工作。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成立协调服务工作组,一企一策,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土地、税收、房产等上市工作中的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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