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4〕58号)转发给你们。这是我省首次开展此项选拔推荐工作,望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严密组织,按照选拔程序、推荐数量、范围和条件,保质保量完成这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任务。
每个县(区)推荐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一名,市直有关单位各推荐一名候选人选。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务必于2014年9月26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周林
联系电话:2814398
邮箱:zmdzjk@163.com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5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具体选拔条件查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该文件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在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含2014年7月5日《河南日报》已公示上报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正式人选)、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除外)确定拟推荐人选,经本级政府或省直部门审定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二)基层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推荐人选。中央驻豫单位(所在地在郑州市的除外)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媒体公示(涉密人员除外)无异议后,报请省政府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重要措施,作为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对符合条件的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荐。对长期或经常到县乡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培养基层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
五、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情况的函或报告2份。以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省直部门(单位)名义报送,主送单位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8、人选标签1份。
(二)电子数据
1、《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