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今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人社建设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重点实施一项工程、强化两个建设、推进三个转变,努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以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实施法治意识培养工程
(一)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和轮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建立全市法治人社讲师团,开展流动课堂,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人社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人社系统2015年公务员学法用法无纸化普法考试。
(二)继续开展人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社会保险审计检查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法和行政诉讼法宣传。深化“法律六进”,重点培训基层人社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鼓励招募在校大学生参加“法治人社”志愿者活动。加强调查研究,确定法治专题,开展2015年“法治人社”建设论文征集评比活动,以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法治人社宣传工作的提高。
(三)组织举办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法治人社实务培训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县、区也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市局拟组织“六五”普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普法学法用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
(五)探索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贯彻“在执法中普法”原则,推行一岗双责,促进人社业务工作与法治人社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人社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以推进建立人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重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和市政府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成责任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制定、审查、公布工作。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现象,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七)健全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人社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人社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关系人社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重大改革事项、重大专项规划、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作出决策前都要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
(八)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机制、实施方式、服务模式及保障机制。建立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九)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省厅将今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努力实现全市人社法制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全覆盖。组织1—2次观摩活动。有关县、区人社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配合市局和当地政府法制办通过各种方式,有效推进工作。在精减权力事项、窗口办理、网上审批、即办快审、说理性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十)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县、区人社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学习交流、工作督导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市局和各县、区人社局要选取1至2个行政执法单位作为典型培育对象,通过指导帮助,促其创经验、出成效。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落实《河南省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以加大执法检查为抓手,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重部署向重落实转变
(十二)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考试换发和管理工作。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考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换发,严防违规办证。举行证件发放仪式。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行为。
(十三)积极开展执法检查。配合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任务,并根据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上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全系统有关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十四)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市局将配合省厅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考核,抽查考核不达标将摘牌整改。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及时解答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监督人社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五、以合法性审查为统一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由部分审核向法核全覆盖转变
(十五)严把法律审核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程序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要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实施。
(十六)严把备案关。规范性文件出台15日内交法制机构向本级政府法制办备案。各级人社部门对有件不备、有错不纠、备案不及时的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
(十七)严把清理关。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清理后的有效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八)继续做好文件汇编和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局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将经过清理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植入数据库,便于查询使用。
六、以规范化为引领,推进行政复议应诉由重办案向重规范转变
(十九)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理办法》,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审理。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办法》,提高行政复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审理、听证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注重采取听证、现场调查等审理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行政应诉工作规程,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监督指导。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人社系统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评比活动。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