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5-00283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2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
文  号: 驻政文〔2015〕124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 西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保证如期完成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尽早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尽快组建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工程和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豫水计〔2015〕47号文)要求,为充分体现“建管一体”的原则,结合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行政隶属关系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该工程的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由李爱民同志任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为法定代表人;王宁涵、马光宇、姚军三位同志任副局长。建管局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质检科、财务科,建管局人员从水利系统抽调。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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