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5-00308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 发文日期: | 2015年07月16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驻政办〔2015〕83号 | 关 键 词: |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15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7月9日 2015年深入实施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驻马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精神,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我市人力资源新优势,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六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现代农业大市、制造业大市和服务业大市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二、目标任务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 0.4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1.6万人。三、主要工作(一)坚持“六路并进”,增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合力1.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行业,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六路并进”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六路并进”部门培训为主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等部门协同跟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实施3个“1 1”对接行动,即:实施“政府 企业”对接行动,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实施“劳务品牌 培训基地”对接行动,依托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对接劳务品牌,开展特色培训,做大做强一批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优秀劳务品牌;实施“就业 培训”对接行动,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搭建企业用工培训信息化建设平台,引导培训机构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精准培训。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企业在岗职工培训3.2万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1.73万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0.3万人、创业培训0.5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0.6万人。3.教育部门要突出特色培育,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快构建引导、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特点,中高职协调发展,外部开放、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4所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7所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4.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素质和从业技能为核心,探索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制度,推动形成生产经营类、专业技能类、社会服务类“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年完成教育培训4300人。5.扶贫部门要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就业、创业能力以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坚持改革创新、减轻负担、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培训就业、自主创业和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贫困家庭增收致富,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全年完成培训目标任务7521人,其中:职业教育助学工程330人,短期技能培训1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991人,安排培训资金601万元。6. 民政部门要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士兵免费培训。加强与当地企业合作,定期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全年培训退役士兵2600人。7.残联要针对残疾人就业培训特殊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市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6900人,实现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4900人,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培训全覆盖。对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残疾人职业资格证获取率达到70%以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后残疾人生产技能和经济收入均有新提高。8.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重点开展转业转岗职工培训、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4050”人员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二)深化职业院校改革,强化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主力1.加强优质职业院校建设。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资源整合,扶持职业院校发展。推进黄淮学院应用型大学建设。撤销部分技工学校,优化学校布局。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职业学校,探索建立行业性校企合作联盟或职业教育集团,推动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对接。鼓励各类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依托校办工厂、实训车间、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活动之家”,有计划地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交流、业务研修等活动。2.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构建校企合作联合育人机制。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双百双向”计划。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校企合作活动,支持学校、企业以订单班、冠名班等形式开展技能人才联合培养。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以市“三十强”、“三十高”、“三十新”企业为重点,在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等产业领域,校企合作共建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立我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开展高技能人才专家进企业、进校园活动。3.强化专业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开发一批精品课程和以校企合作教材为主的精品教材。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与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优势专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建设布局。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举办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国家大力发展产业相应的专业。(三)加强项目建设,夯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载体1.加快已建项目成果转化。建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库,实行台账管理,坚持“一项目一台账”。建立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建设量化标准和实施细则,通过分解培训任务、改革专业设置、开发专业教材、承办技能竞赛等途径,推动项目单位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实效。2.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加强培训机构能力。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项目,推荐骨干教师培训赴国内外培训。(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抓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带动工作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支持技工学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技师培养补贴力度,加大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并按规定给予补贴。2.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优秀单位奖励办法,建立职业技能竞赛表彰选拔长效机制。选择1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县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完善有关政策,发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以赛促训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参与赛事承办,为竞赛提供服务。(五)强化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提升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质量1.规范职业资格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减少职业资格行政许可和认定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2.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职业技能考核评价质量管理,坚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鉴定所(站)运行、考评员培训与选派、证书核发等主要环节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从鉴定运作质量和鉴定服务水平两方面入手提升鉴定质量。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鉴定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5家试点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扎实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并适度扩大试点企业规模。3.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提高劳动者持证上岗的比例。(六)加强基础工作,打牢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基础1.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职能职责、业务流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标志标识、岗位设置、行为规范和信息化建设统一,增强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城乡、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有序、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的就业培训信息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培训、鉴定“半小时服务圈”。2.加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各部门要明确培训任务,做好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规模大、培训质量高、培训能力强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对培训质量差、社会效果不好的培训机构引入淘汰机制,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一项战略性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强化规划、统筹、服务、督导、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督查调研、通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部门年度具体实施方案。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督导检查,集中组织全市督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导、年底有总结、季度有联席会议的督查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对项目单位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或违规变通的,责令退回省级奖补资金和配套资金,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成果集中报道活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有序推出新闻报道,扩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社会影响力。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政策、劳务培训品牌和基地项目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和扩大政策知晓率和社会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更好地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通过展示高技能人才绝招绝活和组织高技能人才进企业、进校园互动等活动,在社会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浓厚氛围。 附件: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5年重点工作分工 附件1驻马店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5年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1 |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 4.5万人次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工信委、住建局、 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2 |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 3.2万人次 | 市人社局 | 市工信委、财政局、 住建局、国资委 |
3 | 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 1.73万人次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 |
4 | 劳动预备制培训0.3万人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财政局 |
5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0.6万人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 |
6 | 能力促创业计划0.52万人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财政局 |
7 |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
8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0.43万人 | 市农业局 | 市财政局、人社局 |
9 | “雨露计划”0.75万人 | 市扶贫办 | 市财政局、人社局 |
10 |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0.26万人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人社局 |
11 | 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0.69万人 | 市残联 | 市财政局、人社局 |
12 | 转业转岗职工培训、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 “4050”人员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 | 市工信委、住建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 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
13 | 深化职业院校改革 | 市教育局、人社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 |
14 | 加快驻马店技师学院建设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 |
15 | 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校企合作活动 | 市教育局、人社局 | 市财政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16 |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教育局、 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
17 | 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 市人社局 | 市工信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委、总工会 |
18 | 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 市人社局 | 市工信委、教育局、财政局、 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
19 | 强化职业技能考核评价 | 市人社局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行业协会、学会 |
20 |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 |
21 | 落实就业准入制度 | 市人社局 | 市工商局 |
22 | 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 |
23 | 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培养模式 | 市教育局、人社局 | 市发改委、工信委、 财政局、国资委 |
24 | 制定部门年度具体实施方案 | 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 扶贫办、残联 | 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 农业局、扶贫办、残联 |
25 |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系列宣传活动 | 市人社局 | 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工信委、 财政局、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 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