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5-0035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09月0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5〕97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2〕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同步小康步伐,现就做好全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创新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建立完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扶贫帮扶机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投入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农村残疾人大扶贫开发格局,形成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合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完善贫困县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抓紧做好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及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残联明电〔2015〕3号),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并量化考核指标和分值,围绕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情况,主要考核贫困残疾人脱贫率和残疾人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情况。要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2020年实现贫困残疾人同步实现小康。同时,把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残疾人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认真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各县区要制定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确保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统计局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信息识别、实名检测动态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低收入家庭的“建档立卡”,逐户摸清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人口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生产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贫困户、低收入人口信息档案,针对残疾人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人均资源匮乏、生产设施条件差、就业技能弱,分类施策,采取不同层次的扶持政策,落实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脱贫保障措施。对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以帮助树立脱贫信心、理清发展思路、创造生产条件、提供发展机会为主,加强政策性扶持带动,增强造血功能,加快脱贫步伐。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重度特困残疾人,以社会保障为主,实现精准脱贫。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区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农村残疾人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农村残疾人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对农村贫困残疾人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把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推向深入。(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残联等负责)(三)健全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残疾人机制。各县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可分期分批安排,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残疾人都有帮扶责任人。把驻村入户帮扶贫困残疾人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常态化、制度化。(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负责)(四)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助残扶贫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最困难残疾人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从完成残疾人精准扶贫任务的要求出发,建立健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帮扶贫困残疾人(户),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引导扶持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和人才参与残疾人社会帮扶,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新生活。(各县区组织部门负责)(五)大力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各县区要逐步增加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对象。要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农村残疾人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各县区要组织实施好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加强资金监管,把减少贫困残疾人口数量和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全市扶贫工作大局,统一部署、统筹运作、同步实施,逐步实现残疾人全面脱贫目标。要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对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投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取得实效。推进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各地自行培育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力争在三年内完成5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扶贫基地管理,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基地在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生产增收的作用,逐步实现残疾人全面脱贫目标。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管好用好资金,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纪委、市审计局等负责)(六)发挥金融机构服务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贫困残疾人(户)信贷投放,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完善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加强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残联等负责)二、注重实效,扎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民生问题针对制约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发展瓶颈,以社会保障为主,积极整合资源,用好国家的惠民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解决残疾人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民生问题,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目标责任,全面带动和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一)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产业扶贫工作。各县区要抓住机遇,改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对策,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结合实际,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率,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产业扶贫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奖惩办法,鼓励产业集聚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展产业扶贫。(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人社局、残联等负责)(二)继续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和住建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倾斜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住房达到最低建设要求。完善现有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中残联、省残联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资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实施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调查摸底统计未改造的所有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负责)(三)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教育扶贫工作。全面实施残疾人义务教育扶贫工程,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健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就近入学。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有条件的县区要建立盲人学校,鼓励建立特殊初中、高中学校,使残疾人能够系统接受全面教育。做好贫困残疾人学生的救助工作,特别是对大专以上的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要进行救助,确保不因贫困失学。(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等负责)(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对广大残疾人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市、县区电视台手语栏目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公共图书馆开辟盲人阅览室,各级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有适合残疾人活动的公共文化设施,巩固好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成果。(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市残联等负责)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重视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践行“三严三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县区改变面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各级党政机关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贯彻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分工任务,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大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力度,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做到常态化、可持续。(二)完善管理体制。各县区要以农村特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落实管理体制,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项目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等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公共投资要向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倾斜,把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逐项落到实处。(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作的作用。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四)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重视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提供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残疾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作风,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整合各方资源。(五)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残疾人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事业,有力推动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