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5-00380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10月08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5〕87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精神,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55号)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国、我省、我市“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县(区)、乡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经费。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五、普查经费保障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所需的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购置经费,各县(区)要提前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六、普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9月30日 附 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昕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国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红 市统计局局长田云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义成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宝山 市农业局副局长成 员:孙书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玉红 市委农办副主任苗炳奇 市教育局副局长房国卫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王彦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秦一松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迎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崔春常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东法 市水利局副局长杨瑞超 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泊思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志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邓常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宜仁 市畜牧局调研员苏永峰 国家统计局驻马店调查队副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新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