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5-0054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5〕172号 关 键 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办〔2015〕14号)精神,你委行政职权目录已经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同步将职权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请你委严格遵照公布目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今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委按程序报批。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  2015年12月24日      附  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共计50项) 一、行政许可(3项)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批。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二、行政处罚(27项)1.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2.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3.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4.经营者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规定的处罚。5.经营者不执行价格监审、价格申报、价格备案制度,不执行调控措施、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不执行有关价格调节基金规定的处罚。6.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7.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8.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9.当事人拒绝、拖延、销毁、隐匿有关价格资料的处罚。10.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11.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处罚。12.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13.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14.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15.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节能管理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16.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且拒不改正的处罚。17.对被监察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18.对节能检验测试单位提供虚假检验测试证明的处罚。19.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和未经批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20.对供电企业及受委托单位、物业小区无故停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违法行为的处罚。21.对涂改、移动、拆除或者毁损架空线路安全警示标志和危害架空线路的违法行为的处罚。22.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烧窑、烧荒、垂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处罚。23.对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损坏计量装置及任何方式窃电的违法行为的处罚。24.对传授窃电方法、制造、销售使用窃电装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25.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26.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27.对逾期不执行价格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加处罚金或者滞纳金。三、行政强制(1项)1.责令暂停相关营业。四、行政检查(3项)1.价格监督检查。2.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查。3.对重大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五、行政确认(7项)1.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认证。2.涉案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3.涉税财物价格认定。4.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5.火灾损失财物价格认定。6.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价格认定。7.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六、其他职权(9项)1.资金申请报告审核(批)。2.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审核及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定。3.农产品成本调查。4.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审核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审定。5.用能单位节能监察。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监测。7.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批)。8.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审核。9.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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