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6-00182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2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6〕43号 关 键 词:

 

遂平、西平、上蔡、正阳、确山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5日          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驻马店段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86号)精神,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已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为加快推进两条高速公路建设,市政府拟运用PPP模式建设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周驻南高速公路驻马店段全长约88.6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估算总投资53亿元,其中:上蔡县约42.7公里,西平县约9.7公里,遂平县约36.2公里。息邢高速公路驻马店段全长约55.7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估算总投资33.2亿元,其中:正阳县约34.9公里,确山县约20.8公里。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核两轴三区四个驻马店”的总体发展布局,紧紧抓住国、省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建设高速公路的重大政策机遇,以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创新驱动、多元投资为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实施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项目,举全市之力加速完成“两轴”建设,加快构筑市域内“三纵四横”高速公路网络,为建设“四个”驻马店,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好“先行官”作用。三、目标任务2016年2月启动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前期工作,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通车。全市新增高速公路144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581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四、节点安排周驻南高速公路: 2016年5月21日前完成项目立项核准要件审批工作;2016年5月31日前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步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前置条件的协调和相关协议的签订;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2016年8月1日~9月30日前完成勘测定界、附属物清点、土地组卷;2016年10月1日~11月30日前完成土地征迁、附属物补偿及土地组件上报等工作,并完成交地;2016年 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批、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2019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工。息邢高速公路: 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核准要件审批工作;2016年5月31日前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步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前置条件的协调和相关协议的签订;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勘测定界、附属物清点;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土地征迁及附属物补偿;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土地组卷和施工图审批;2016年10月15日前组件报国土资源部;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交地;2016 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2019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工。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参照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配合开展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地方主体责任, 确保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落实,并及时兑现给群众;确保按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提供建设用地;配合项目业主协调解决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类环境问题,维护社会治安,营造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相关县做好施工环境协调,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融资。市发改委:负责上报并协调省发改委审批(或核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节能评估等;在需要使用国债等资金解决市、县承担的征地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负责做好资金申报的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干扰破坏项目建设、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研究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和土地征迁费用的融资相关工作,做好资金的管理和拨付;指导县级财政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做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的审批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和协调省国土厅办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土地组件报批等,落实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指导各相关县开展土地征用工作,研究解决征地工作中有关问题,指导各县做好征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办理和协调省环保厅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市规划局: 负责办理和协调省住建厅办理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建设规划许可。市水利局: 负责办理和协调省水利厅办理项目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及项目实施中工程用水行政许可。市林业局: 负责办理和协调省林业厅办理项目林地使用手续,办理砍伐证;项目如有湿地,负责办理和协调省林业厅办理湿地审批手续。市文广新局:负责办理项目文物保护审批。市供电公司:负责解决项目涉及的电力线路拆迁,保障项目实施及运营期间用电。铁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信传输局:负责解决通信线路、铁塔等设施拆迁事宜。其他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二)资金市县共担。周驻南和息邢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我市承担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用后的20%建设补贴资金和项目用地的征迁费用。其中:建设概算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用后的20%建设补贴资金由市政府全额承担,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费用采取以项目所在县政府承担为主,市政府补助为辅的办法。即项目所在县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压覆矿产补偿、各类保护区调整等) 的80%,市政府补助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压覆矿产补偿、各类保护区调整等)的20%。用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由各县自行解决。(三)解决用地制约。国土部门要加快办理高速公路用地手续,优先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指标,积极汇报协调,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尽快批准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和正式用地。(四)做好征地拆迁。坚持依法征地拆迁,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县长负责制,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五)狠抓前期工作。建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联合审查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提前介入、程序不变、缩短周期、绿色通道”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依法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前期工作时间。(六)加强环境协调。各县、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密切配合,提高效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环境治理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七)严格考核奖惩。各相关县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建立完善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加强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及时督办等制度。市政府将对相关县政府和市直单位进行考核,对不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表彰。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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