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6-0019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6年05月0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心城区扬尘治理有关问题处罚的通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6〕52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面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我市检查的情况看,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还存在突出问题,有些扬尘治理措施还不到位,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特别是4月27日至5月3日,省环境保护第九督察组对我市中心城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各类扬尘污染问题33个。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情况,依据《驻马店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33个扬尘污染问题涉及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处罚情况(一)驿城区政府:650万元处罚原因:辖区内部分料场无覆盖或覆盖不完全;拆迁工地没有落实扬尘控制措施;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督导发现问题:1.S206省道北侧,市公路管理局驿城区胡庙道班对面料厂覆盖不完全;2.S206省道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西200米南侧料厂覆盖不完全;3.S206省道高铁桥北张庄西侧料厂覆盖不完全;4.驿城大道北段路西民生集团商砼站原料露天堆放;5.驿城大道北段路西江西民生集团台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滨河社区刘竹园项目部入口无洒水降尘措施;6.铜山大道与中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新华、驿新苑项目建筑垃圾和部分料堆未覆盖、地面洒水压尘不及时;7.天中山大道与铜山大道交叉口驿通商砼院内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8.中华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西金域水岸住宅小区项目建筑垃圾和部分料堆未全覆盖、道路地面洒水压尘不及时;9.解放路西段鼎城商港路对面拆迁项目料堆未围蔽未洒水压尘大部分料堆未覆盖;10.薄山路西侧交通路段久晟蓝山四季项目料堆未覆盖道路及施工场地未及时洒水压尘;11.中华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西金域水岸住宅小区项目落土未覆盖、施工工地未洒水压尘;12.金顶山路与铜山大道路段市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第九标段、解放路道路项目4号楼建筑垃圾未覆盖、进出车辆未清洗;13.中原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路西江西民生集团台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无任何防尘措施、道路扬尘严重渣土车未全覆盖。(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0万元处罚原因:辖区内料场无覆盖或覆盖不完全;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督导发现问题:1.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对面新建道路工程除围挡外,无其它防尘措施;2.开源大道与富强路北段驻马店园林管理局西侧修路施工现场未洒水降尘;3.置地大道东段,湖畔雅居领世郡项目建筑废渣及部分原料未覆盖;4.驿城大道北段驻马店金顶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覆盖,地面没有及时洒水降尘;5.G107国道与纬四路交叉口北100米路大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大量沙堆、渣土堆无覆盖无洒水压尘;6.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原料进场口地面未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三)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00万元处罚原因:辖区内部分料场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督导发现问题:1.同力新航商砼大量三堆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2.中大商砼大量三堆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3.运升商砼大量三堆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4.运升商砼南有两个大型料场无防尘措施。(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50万元处罚原因:辖区内部分料场无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督导发现问题:S206省道春秋庄园西侧沙场覆盖不完全。(五)确山县政府:50万元督导发现问题:京港澳高速确山入口处渣堆无防尘措施。(六)市环保局:2万元处罚原因:对工业企业监管不力。督导发现问题:中心城区1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万元处罚原因: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1.金顶山路与铜山大道路段驻马店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第九标段解放路道路项目裸土未覆盖、道路及施工工地未及时洒水压尘;2.文化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裸土未覆盖、施工工地未洒水压尘;3.中华大道北侧薄山路段薄山路道路排水工程工地土堆未覆盖未洒水压尘;4.薄山路西侧交通路段供水管网项目施工开挖土堆未全覆盖、道路未及时洒水压尘;5.薄山路段道路施工洒水压尘不及时、扬尘大。(八)市交通运输局:4万元处罚原因:对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1.S206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附近道路扬尘严重;2.天中山大道扩建工程道路两侧三堆较多无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二、处罚要求1.扬尘控制不力的上述县区(管委会)和部门应于2016年5月8日前将处罚款项缴至以下帐户:开 户 行:建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帐号名称:驻马店市财政局驻马店市非税归集专户帐 号:41001502911050002322逾期不缴的,市财政将直接扣减。2.市政府责成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对造成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施工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处理结果5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认识再提升。扬尘治理工作是项民生工程,事关大气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政府形象,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深刻理解市委、市政府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扬尘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措施再强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驻马店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防尘措施,在建筑工地方面,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做不到的坚决关停;在拆迁工地方面,要严格落实围挡、洒水、覆盖、冲洗等措施,堆放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在渣土运输方面,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混凝土搅拌站方面,要做好厂区道路硬化以及生产设施、运输车辆的清洗、除尘工作和物料的密闭储存;在城区道路方面,要增加清扫频率和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地避免扬尘;产生扬尘污染的散流物料堆放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档、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禁止露天堆放散流物料。三是责任再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和分管施工工地进一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务必整改到位。同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扬尘治理的措施和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身上,确保每个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每条道路都有具体的责任人员和监督人员,做到管理全覆盖、监管全方位、巡查无盲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协调,及时沟通调度,齐抓共管,确保扬尘治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四是追责再严格。市政府将启动约谈机制,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实行公开约谈,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扬尘治理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从重执法,严格追责。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