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铁路局驻马店段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6-00414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铁路局驻马店段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16〕74号 关 键 词:

 

(2016年8月16日) 武汉铁路局:为落实驻马店火车站站房升级改造,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京广铁路菜市街及其向南延长线平等路交通路围合区域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批复》(驻政文〔2015〕11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局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自由街南段的三处房产(君景宾馆楼2—6层、铁马广告楼、亚细亚楼)予以征收;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与贵局协商一致意见,决定对贵局的三处资产予以实物补偿。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火车站片区综合改造项目一期邮件处理中心征收的通知》(驻政办〔2015〕130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邮件处理中心置换重建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驻政文〔2015〕223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19号文件精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已征收的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的房产用于对贵局三处房产的补偿。武汉铁路局土地房产和原邮件处理中心土地房产资产情况如下:一、武汉铁路局资产君景宾馆楼:房产面积2050平方米,土地面积302.43平方米。铁马广告楼:房产面积635平方米,土地面积107.24平方米。亚细亚楼:房产面积4756.9平方米,土地面积2921.34平方米。二、邮件处理中心资产建筑物:面积11737.51平方米。土  地:面积5608.9平方米。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武汉铁路局和邮件处理中心三方协商,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已征收的原邮件处理中心的土地房产移交给贵局。移交范围为:邮政大楼;综合楼;速递班组办公房;速递二班办公房;配电房;水泵房;门岗房2处;厕所;驻马店邮件处理中心院附着物、构筑物;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驻马店邮件处理中心宗地土地使用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决定予以办理相应土地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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