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6-005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6〕122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30日  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实现对城市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明确建设思路、科学编制方案、有效整合资源、推进规范管理、创新管理体制、注重公众参与”的要求,分期实施,逐步完善。通过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进行网格化、标准化、可视化的管理方式,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及时核实反馈问题;建立快捷准确的问题发现机制,分工协作的协同处理机制,科学透明的绩效评价机制,形式多样的社会参与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单部门管理向协同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形成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运行模式及工作流程(一)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理,四级网络”的运行模式。一级监督指市政府监督管理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情况;二级指挥指市住建局,各县、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及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市管理案件的指挥派遣;三级处理即各相关业务单位、部门、企业进行案件处理;四级网络即城市事、部件的精细化管理网络,如各街道办下属社区等。市智慧城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分七个环节:1.信息收集:信息收集来源主要有信息采集员上报、社会公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等。2.案卷建立:信息上报核准后,进行审核立案。3.任务派遣:根据案件情况,按照“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的原则,派遣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4.任务处理:责任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案件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5.处理反馈:责任单位将案件处理结果上报反馈。6.核实结案:接到通知指令,信息采集员核查案件处理结果,核查信息与处理信息一致的结案;否则重新批转。   7.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系统自动生成评价及排名,结合社会公众对各责任部门评价,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七个环节,实现专业监督和综合监督的有机结合,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三、实施步骤驻马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开展实施。第一阶段(2016年7月1日—8月31日)已纳入市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的联动单位共计21个,分别为:驿城区住建局、驿城区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产业集聚区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公用事业局、市园林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市装饰办、市会展中心管理处、市世纪广场管理处、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市高铁广场管理处、南海公园、置地公园、市绿化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环卫处。第二阶段(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计划接入联动单位37个,其中:1.市直单位11个(市公安局、市邮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畜牧局、市消防支队);2.处置单位和企业11个(市园林设施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中业自来水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驻马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驻马店分公司、中国移动驻马店分公司、中国联通驻马店分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驻马店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3.各区按属地负责接入各自区级指挥中心的办事处15个(西园办事处、新华办事处、雪松办事处、橡林办事处、人民办事处、南海办事处、老街办事处、东风办事处、顺河办事处、香山办事处、金河办事处、金山办事处、开源办事处、金桥办事处、刘阁办事处)。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底)按照省、市数字城管建设要求,计划将8个县级平台接入市级平台,市级平台给县级平台提供数据分析端口,以实现市级平台以对县级平台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建设由各县政府负责监督实施,于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成。此外,2017年底前力争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全部社区接入各级数字化城管系统,网络和专线接入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负责实施。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管委会,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加强对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领导,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好专职处置人员、维护经费、设备终端等方面工作,确保专项设备正常运转、人员到位,要保证专职人员工作的时间,并认真组织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各县要尽快成立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加快建设进度。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二级指挥平台,已建成平台的,要尽快完善指挥网络,逐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将系统网络拓展至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各县2016年底前要启动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完成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方案的评审,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并于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市、区、县、办事处、社区的全覆盖。    3.严格监督考核。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是否能够高效运行,关键在于处置等环节,下一步将采取“月小结、季评价、年总评”的模式,结合相关考评办法,根据事件和部件确权及处置标准对各联动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发布,要对处置率高,结案率高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要对推诿扯皮、结案率低、屡次超期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市政府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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