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7-00094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03月14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局记功的决定 | ||
文 号: | 驻政〔2017〕16号 | 关 键 词: |
(2017年3月2日) 2016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严打严防刑事犯罪、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为重点,以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十项机制为抓手,顽强拼搏,忠诚奉献,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了突出贡献。期间,圆满完成了第19届中国农洽会、产教融合国际论坛、 G20 峰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实现了在敏感节点特定利益群体“零非访”工作目标,受到省委书记谢伏瞻的充分肯定。在侦破系列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工作中,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成效显著,受到公安部发电祝贺,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分别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全市年内现行命案破案率100%,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6%,综合打击效能连续7年全省领先。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39.79%、55%、21.6%,火灾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数同比下降13.2%和76.5%。全市公安工作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居全省第二名,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由2010年的全省第18位跃居为2016年的全省第1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稳步提升。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市公安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市公安局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市公安局学习,勇于担当,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加快推进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