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7-0044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17〕39号 关 键 词:

 

(2017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17年第5次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意见,经研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土地证号为驻市国用(2016)第9064号、土地证登记总面积为96091.86平方米用地范围内东北侧的3333.34平方米(合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原土地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剩余使用面积进行土地分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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